硕博连读是指在本校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综合成绩优良,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为做好我校2021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选拔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导师和招生计划
(一)招生专业和导师见《宁波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点击查看)。原则上每位导师每年限招硕博连读研究生1名。
(二)各专业接收硕博连读人数一般不超过上一年度博士生招生计划的30%。“申请-考核”制招生人数不足时,盈余计划可与硕博连读招生计划统筹使用。
(三)我校设立交叉学科博士研究生培养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招生计划独立设置,专项专用。报考硕博连读考生可申请该专项计划,招生学院按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三种招生方式依次选拔,额满为止,具体要求见相应招生简章。
二、申请条件
(一)思想品德优良,学习目的明确,治学态度严谨,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二)我校全日制二年级在读的非定向硕士生(临床医学专硕除外),所修的硕士学位专业与攻读博士学位的专业相同或相近(“专项计划”除外)。
(三)已完成硕士生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取得规定的学分,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五级制课程成绩折算标准:优-95,良-85,中-75,及-65;二级制课程成绩折算标准:合格-75。),且无首次修课不合格记录和违纪处分记录。
(四)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CET-4或CET-6≥425;
2.TOEFL≥80分或IELTS≥6.0;
3.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PETS 5)考试合格;
4.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学位并通过教育部认证。
其中,第1-3条所涉成绩有效期为3年。
(五)科研能力较强,表现突出,有继续培养、深造的素质和潜力。
(六)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三、申请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报名
申请人于2020年11月16日-2020年11月25日期间向申请专业所属学院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 《宁波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附件1);
2. 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 硕士期间课程成绩单;
4. 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5. 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附件2,推荐书须由推荐人所在单位盖章,由推荐人密封并在封口签字)。
6. 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7. 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利、专著、获奖证书等)复印件以及参与科研情况相关材料;
8. 政审表(由考生所在院系所的政治工作部门盖章)(附件3);
9. “专项计划”申请承诺书(仅限申请“专项计划”的考生填写,见附件4)。
以上材料按照顺序排放。
(二)2020年12月3日前,招生学院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复试名单。
(三)2020年12月18日前,招生学院组织复试,对申请人进行外国语水平、专业和综合知识、科研能力、思想政治品德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送研究生院。
四、报考注意事项
(一)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二)在读优秀硕士生经申请获批准,可以从第五学期正式转为博士生,进入博士生阶段学习,硕士生学籍同时取消。
(三)硕博连读生不再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不再申请硕士学位,并需签订硕博连读协议书(附件5)。
(四)拟录取考生需登入“宁波大学博士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五)本通知如与国家相关政策不符或国家调整招生政策的,以国家政策为准。
(六)我校将在教育部和上级部门的指导下,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及考务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老师
电话:0574-87609136
附件1:宁波大学2021年硕博连读申请表
附件2:宁波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
附件3:宁波大学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附件4:宁波大学2021年交叉学科博士研究生培养专项计划申请承诺书
附件5: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协议书
宁波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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