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 2009 级研究生新生报到须知
一、报到时间和地点
9 月 16 日 报到,请新生切勿提前或迟到。报到地点:宁波大学北大门相关接待处。
为方便新生,报到当天即 9 月 16 日 一天,宁波火车南站、汽车南站、汽车客运中心都会有宁波大学校车接送。
自行来校者可在火车南站(汽车南站发)乘 546 或 541 路到宁波大学站;在汽车北站可乘 541 路到宁波大学站;在汽车客运中心可乘 523 路,到路林市场站换乘 546 或 541 路等到宁波大学站。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乘火车可享受半价待遇。新生在途中应注意安全,保管好有关证件、钱物等。
二、凭证报到
新生入学凭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和《宁波大学研究生婚育状况调查表》按时到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超过三天无故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写信并附原单位或所在街道、乡镇证明,向我校研究生院(筹)研工部请假,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两周,逾期则取消入学资格。
三、组织关系转移
凡党、团员必须带组织关系介绍信。
党组织关系须由县级以上党组织转到:( 1 )中共宁波大学组织部(浙江省内) 邮寄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波大学组织部收 邮编: 315211 。( 2 )中共宁波市委组织部(外省) 邮寄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委组织部收 邮编: 315000 。 2. 团组织关系由所在单位转到宁波大学团委。 邮寄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波大学团委收 邮编: 315211
组织关系介绍信和档案由本人带到学校的新生党员,要及时将组织关系介绍信交至所在学院党委(党总支)。
四、户口关系迁移
1 、凡是宁波市老三区(海曙、江东、江北)的居民户口关系一律不迁。
2 、录取类别为定向和委培的新生户口不迁移,其他新生凭《录取通知书》迁移。迁往地址:宁波大学。根据公安部门通知精神, 09 级新生户口迁移证务必在报到当天交学校保卫处,过期不再办理。迁移户口关系时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 1 )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上使用的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一致;如有出入,务请在报到前在当地公安机关做好更改手续,切记!
( 2 )户口迁移证上须盖有当地公安机关或镇、乡政府的户口管理专用章。
( 3 )出生年、月、日(公历)必须完整,如有缺项应请迁出管理机关及时补正。
( 4 )入学报到时将缴验原居民身份证,如未做(发)身份证的必须在迁移证上注明。
( 5 )所有新生申报户口、《学生基本情况登记表》和换发身份证所需的照片要求和拍摄工本费用按照公安部门的规定办理。
五、新生复查
入学后三个月之内,按国家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录取资格、身体等方面的复查,复查不合格者予以退回。
六、医疗保险
学生医疗保险是政府主办的社会保险,保险期内享受门诊治疗待遇、住院医疗待遇和特殊病种治疗待遇,保险费 100 元。学生医疗保险由宁波市医保中心统一组织实施,保险费按学年缴纳 。
七、照片
准备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3 张(黑白、彩色皆可),报到时交学院。
八、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普通全日制研究生收费清单
交费项目 | 委培、自筹类别(含专业学位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硕士) | 定向、非定向类别 | 备注 |
培养费 | 按“ 7000 元 / 年 ╳ 学制(年)”计 | 免缴 | 培养费按学年缴纳 |
住宿费 | 1000 元 / 人 . 年 | 1000 元 / 人 . 年 | 研究生宿舍 3 人 / 间。实行先统一预交。不住宿者入学后在向研究生院(筹)研工部提出申请并获批后可退款。床上用品自理,也可在报到当天向设点厂家购买。 |
公共课 教材代管费 | 180 元 | 180 元 | 按学年结算,多退少补 |
新生入学体检费 | 40 元 | 40 元 | |
伙食费预存 | 200 元 | 200 元 | |
合计 | 8420 元 | 1420 元 |
(二)全国联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收费清单
交费项目 | 法律硕士 | 工商管理硕士 | 备注 |
培养费 | 按“ 15000 元 / 学年计;学制 3 年 | 按 20000 元 / 学年计; 学制 2.5 年 | 培养费按学年缴纳,分两个学年交清 |
住宿费 | 1000 元 / 人 . 年 | 1000 元 / 人 . 年 | 研究生宿舍 3 人 / 间。实行先统一预交。不住宿者入学后在向研究生院(筹)研工部提出申请并获批后可退款。床上用品自理,也可在报到当天向设点厂家购买。 |
公共课 教材代管费 | 180 元 | 180 元 | 按学年结算,多退少补 |
新生入学体检费 | 40 元 | 40 元 | |
伙食费预存 | 200 元 | 200 元 | |
合计 | 16420 元 | 21420 元 |
九、缴费方法
费用由建设银行统一代扣。根据学校规定的收费标准,学生须在入学报到前两周内( 9 月 1 日 — 9 月 14 日间)将相关费用存入学校统一发放的建设银行卡,并持卡前来报到。各学院根据学费扣缴成功名单办理新生注册手续。为便于扣款,存款金额应略大于应缴费用总额,即普通全日制研究生中的委培生、自筹生、专业学位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硕士至少存 8421 元,其他学生至少存 1421 元。全国联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中的法律硕士至少存 16421 元;工商管理硕士至少存 21421 元。
十、咨询方式
宁波大学研究生院(筹) 0574—87600226 ,网址: http://graduate.nbu.edu.cn/ ,也可直接向各相关学院咨询。
宁波大学研究生院(筹)
2009 年 6 月 5 日
附: 1 、新生安全须知(略)
2 、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须知(略)
3 、宁波大学研究生婚育状况调查表(略)
4 、宁波大学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略)
5 、宁波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