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学校相关规定和要求,我校2023年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工作已顺利完成。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现将我校2023年硕博连读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
1.反映问题的方式: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的形式,向受理部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部门、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9日—2023年1月12日,共10个工作日。
4.受理方法:
电子信箱:yanzhao@nbu.edu.cn;
电 话:0574-87609136
宁波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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