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学校认真组织各学院开展复试工作,经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研究生院复核,现将2022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1.反映问题的方式: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的形式向受理部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部门、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
2.要求: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2022年5月31日—6月14日,共10个工作日。
4.受理方法:电子信箱:yanzhao@nbu.edu.cn;
电 话:0574-87609136。
宁波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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