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文件相关规定和工作要求,我校2021年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已顺利完成,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现将我校2021年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
1.反映问题的方式: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受理部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部门、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
2.要求: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2020年12月23日—2021年1月6日,共10个工作日。
4.受理方法:
电子信箱:yanzhao@nbu.edu.cn;
电话:0574-87609136;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宁波大学安中楼605# 研究生院研招办。
宁波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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