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管理,确保我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顺利完成,使复试录取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教育部、省招办、宁波大学有关文件规定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2014年宁波大学教师教育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方案。 一、复试工作总体原则和基本原则参照《宁波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宁大政〔2008〕12号] 二、复试各项成绩(等级)、加权系数标准、复试录取阶段具体工作时间安排与工作内容详见附件。 三、复试细则: 1、实行差额复试,招生计划数与参加复试人数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1.2左右; 2、复试中发现考生有舞弊行为,将取消该考生调剂及录取资格;发现考生有违反承诺行为,将取消该考生调剂及录取资格; 3、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方面的考核,注意考生的心理及精神方面的综合素质。 4、整个复试过程全程录像、录音记录; 5、思想政治考核采用面试形式,时间为5分钟,考核结果分合格或不合格; 6、专业面试时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不少于5分钟; 7、复试以一级学科硕士点为单位,分组进行; 8、根据专业录取条件和考生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原则依次录取。在同等条件下,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予以优先录取; 9、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名单: (1)一志愿上线进入复试考生(以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为准); (2)研招网上已在指定时间内接受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参照关于报考宁波大学硕士生资格审查的重要提示http://graduate.nbu.edu.cn/list.asp?id=3374 六、其他: 1.本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报宁波大学研究生院备案; 2.本办法如与上级文件规定有出入,以上级文件为准。
宁波大学教师教育学院 201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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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复试具体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 |
内容 |
地点 |
专业方向 |
备注 |
4月7日 8:30-11:30 |
报到 资格审查 |
宁波大学西校区博观楼401 |
所有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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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日 13:00—16:30 |
思想政治考核 |
一组 宁波大学西校区博观楼407-1 |
学术型硕士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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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组 宁波大学西校区博观楼409-1 |
专业硕士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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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日 13:00—16:30 |
英语听力口语测试 |
一组 宁波大学西校区博观楼401 |
教育学原理、学前教育学、高等教育学、成人教育学、教育技术学、现代教育技术、教育经济与管理、教育管理 |
12:40博观楼101集合 |
二组 宁波大学西校区博观楼505 |
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心里健康教育、学科教学(数学) |
12:40博观楼201集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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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组 宁波大学西校区博观楼310 |
课程与教学论(理论、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化学、小教)、学科教学(语文、化学、英语) |
12:40博观楼209集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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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日 18:00—20:00 |
专业笔试 |
一组 宁波大学西校区博观楼201 |
教育学原理、学前教育学、高等教育学、成人教育学、教育经济与管理、教育管理、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心里健康教育、 |
17:45入场,教育技术学和现代教育技术含理论笔试和上机操作 |
二组 宁波大学西校区博观楼209 |
课程与教学论(理论、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化学、小教)、学科教学(语文、数学、化学、英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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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组 宁波大学西校区实验楼105 |
教育技术学、现代教育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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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 8:00-16:00 |
专业面试 |
宁波大学西校区博观楼501-2 |
教育学原理 |
7:40在博观楼101集合 |
宁波大学西校区博观楼409-3 |
课程与教学论(理论、数学),学科教学(数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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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西校区博观楼501-3 |
课程与教学论(语文)、学科教学(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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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西校区博观楼407-2 |
课程与教学论(英语)、学科教学(英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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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西校区博观楼403-1 |
高等教育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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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西校区博观楼407-1 |
课程与教学论(化学、科学)、学科教学(化学) |
7:40在博观楼103集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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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西校区博观楼407-1 |
学前教育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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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西校区博观楼407-1 |
成人教育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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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西校区博观楼505 |
教育技术学、现代教育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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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西校区博观楼310 |
教育经济与管理、教育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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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西校区博观楼401 |
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心理健康教育 |
7:40在博观楼105集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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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 8:00—11:30 |
体检 |
校医院, 体检费60元/人 |
7:50在校医院门口集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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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复试各项成绩加权系数标准
成绩类别 |
满分 |
加权系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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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初试 |
100 |
0.6 |
将满分500换算成100 |
2 |
专业课笔试 |
100 |
0.4 |
不含加试成绩;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
3 |
专业与综合面试 |
100 |
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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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
100 |
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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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加试单科成绩 |
100 |
/ |
同等学力考生,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一般不予录取 |
6 |
体检 |
合格 |
/ |
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
7 |
思想政治考核 |
合格 |
/ |
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
注:
1、复试成绩的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外语口语与听力测试成绩+专业和综合面试成绩
2、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办法:
综合成绩 = (初试成绩/5)×60% + (复试成绩/3)×40%
3.、 综合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3位
附件三:考生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材料参照《关于报考宁波大学硕士生资格审查的重要提示》http://graduate.nbu.edu.cn/list.asp?id=3374
2、核对签字:
(1)研招网上考生信息表,一一核实相关信息后考生签字确认;
(2)签订复试个人承诺书。
3、交存材料:
(1)大学阶段成绩单原件(或盖红章的复印件,须是所在学校(学院)教务部门或档案所在部门加盖公章); (2)毕业证书复印件及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学生证复印件(有学生信息的页面)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思想品德鉴定表;
4、体检表及体检费用直接到宁大医院办理,详细见研究生学院网站发布的体检须知。(备一寸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