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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教师教育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方案

宁波大学 /2014-06-19

 

为加强管理,确保我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顺利完成,使复试录取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教育部、省招办、宁波大学有关文件规定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2014年宁波大学教师教育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方案。

一、复试工作总体原则和基本原则参照《宁波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宁大政〔200812]

二、复试各项成绩(等级)、加权系数标准、复试录取阶段具体工作时间安排与工作内容详见附件。

三、复试细则:

1实行差额复试,招生计划数与参加复试人数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1.2左右;

2、复试中发现考生有舞弊行为,将取消该考生调剂及录取资格;发现考生有违反承诺行为,将取消该考生调剂及录取资格;

3、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方面的考核,注意考生的心理及精神方面的综合素质。

4、整个复试过程全程录像、录音记录;

5、思想政治考核采用面试形式,时间为5分钟,考核结果分合格或不合格;

6、专业面试时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不少于5分钟;

7、复试以一级学科硕士点为单位,分组进行;

8根据专业录取条件和考生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原则依次录取。在同等条件下,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予以优先录取;

9、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名单:

1)一志愿上线进入复试考生(以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为准);

2)研招网上已在指定时间内接受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参照关于报考宁波大学硕士生资格审查的重要提示http://graduate.nbu.edu.cn/list.asp?id=3374

六、其他:

1.本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报宁波大学研究生院备案;

2.本办法如与上级文件规定有出入,以上级文件为准。

 

 

宁波大学教师教育学院

2014328

 

 

 

 
 
 
 

附件一:复试具体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

内容

地点

专业方向

备注

47

8:30-11:30

报到

资格审查

宁波大学西校区博观楼401

所有专业

 

47

13:0016:30

思想政治考核

一组

宁波大学西校区博观楼407-1

学术型硕士考生

 

二组

宁波大学西校区博观楼409-1

专业硕士考生

 

47

13:0016:30

英语听力口语测试

一组

宁波大学西校区博观楼401

教育学原理、学前教育学、高等教育学、成人教育学、教育技术学、现代教育技术、教育经济与管理、教育管理

12:40博观楼101集合

二组

宁波大学西校区博观楼505

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心里健康教育、学科教学(数学)

12:40博观楼201集合

三组

宁波大学西校区博观楼310

课程与教学论(理论、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化学、小教)、学科教学(语文、化学、英语)

12:40博观楼209集合

47

18:0020:00

专业笔试

一组

宁波大学西校区博观楼201

教育学原理、学前教育学、高等教育学、成人教育学、教育经济与管理、教育管理、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心里健康教育、

17:45入场,教育技术学和现代教育技术含理论笔试和上机操作

二组

宁波大学西校区博观楼209

课程与教学论(理论、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化学、小教)、学科教学(语文、数学、化学、英语)

三组

宁波大学西校区实验楼105

教育技术学、现代教育技术

48

8:00-16:00

专业面试

宁波大学西校区博观楼501-2

教育学原理

7:40在博观楼101集合

宁波大学西校区博观楼409-3

课程与教学论(理论、数学),学科教学(数学)

宁波大学西校区博观楼501-3

课程与教学论(语文)、学科教学(语文)

宁波大学西校区博观楼407-2

课程与教学论(英语)、学科教学(英语)

宁波大学西校区博观楼403-1

高等教育学

宁波大学西校区博观楼407-1

课程与教学论(化学、科学)、学科教学(化学)

7:40在博观楼103集合

宁波大学西校区博观楼407-1

学前教育学

宁波大学西校区博观楼407-1

成人教育学

宁波大学西校区博观楼505

教育技术学、现代教育技术

宁波大学西校区博观楼310

教育经济与管理、教育管理

宁波大学西校区博观楼401

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心理健康教育

7:40在博观楼105集合

49

8:0011:30

体检

校医院, 体检费60/

750在校医院门口集合

 

 

 

附件二 :复试各项成绩加权系数标准

成绩类别

满分

加权系数

备注

1

初试

100

0.6

将满分500换算成100

2

专业课笔试

100

0.4

不含加试成绩;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

专业与综合面试

100

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

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100

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5

加试单科成绩

100

/

同等学力考生,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一般不予录取

6

体检

合格

/

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

思想政治考核

合格

/

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注:

1、复试成绩的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外语口语与听力测试成绩+专业和综合面试成绩

2、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办法:

    综合成绩 (初试成绩/5)×60 (复试成绩/3)×40

3. 综合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3

 

 

附件三:考生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材料参照《关于报考宁波大学硕士生资格审查的重要提示》http://graduate.nbu.edu.cn/list.asp?id=3374

2、核对签字:

1)研招网上考生信息表,一一核实相关信息后考生签字确认;

2)签订复试个人承诺书。 

3、交存材料:

(1)大学阶段成绩单原件(或盖红章的复印件,须是所在学校(学院)教务部门或档案所在部门加盖公章);

(2)毕业证书复印件及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学生证复印件(有学生信息的页面)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思想品德鉴定表;

4、体检表及体检费用直接到宁大医院办理,详细见研究生学院网站发布的体检须知。(备一寸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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