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在复试报到时进行,我校的复试时间大约安排在2007年4月中下旬。资格审查时除出示有效身份证外,还须:
1、应届考生出示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
2、往届考生出示本科毕业证书原件;
3、同等学力考生出示大专毕业证书原件(2005年9月1日前毕业)并准备加试。
4、所有考生在复试时带上盖有红章的大学期间成绩单(应届考生可以向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索要,往届考生可向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复印,并盖章)。
5、有论文发表或有科研成果及获奖的考生,请带上相关清单和复印件,复试时上交各学院复试小组。
6、关于同等学力再作如下说明
(1)同等学力是指只有大专毕业证书(国民教育系列);
(2)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生,按同等学力考生对待;
(3)2006年10月31日后获本科自考毕业证书者属同等学力考生;
(4)凡在2006年10月31日前已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包括成教专升本或是自学考试考生)都不属同等学力,按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同等对待,不需加试;
(5)部分经省教育厅批准的专升本应届生请持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复印件)及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参加资格审查,按普通高校应届生同等对待,不需加试;
(6)如是同等学力而在报名时未报同等学力的复试考生,请在我校公布复试名单后的三天内联系相关学院,申请并准备加试,逾期未主动提出者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没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责任自负。各学院联系办法详见http://graduate.nbu.edu.cn/gl/up/upload/zs20074.doc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详见我校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http://graduate.nbu.edu.cn/gl/up/upload/zs20075.doc
宁波大学研究生学院
2007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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