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09
姓名:郑孟状
性别:男
出生年月:1964.2
所在学院:法学院
职务:副院长
个人简介:
郑孟状(1964.2-),北京大学法学硕士,1996年加拿大麦吉尔大学法学院商法专业研究生毕业,宁波大学副校长,硕士研究生导师。
浙江省“151”工程人才、 浙江省中青年学术指导委员会委员 、中国国际法学会理事、校聘教学科研二级岗位教师。
主要研究方向为票据法、金融法。
近年来发表论文30余篇,出版专著3部;获奖成果多项;目前承担课题1项;完成地方政府、国外公司委托的重大横向课题多项。
2001年被评为宁波市“十大优秀青年”。2001年被评为浙江省高校优秀共产党员,2002年被评为浙江省优秀教师
主要科研成果:
《票据理论及票据法律适用》(负责人),国家哲学社会科学九五规划1996年青年项目。
1998年12月经省规划办组织的以魏振瀛教授为首的专家组鉴定为一等。
2002年获浙江省社科优秀成果三等奖、2000年10月获浙江省教委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1999年5月获宁波大学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
《票据法研究》(独著),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支票法论》(合著),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公司行政侵权》(合著),人民法院出版社,2005年版。
《论票据对价》(独撰),《中外法学》1997年第1期,中国人民大学复印资料《民商法学》1999年第6期全文转载。
《论公司债权人保护制度》(合撰,排名第一),《浙江社会科学》1999年第4期,中国人民大学复印资料《民商法学》1999年第11期全文转载。
《票据变造论》(合撰,排名第一),《浙江学刊》2008年第1期,《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08年第6期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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