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学校组织开展2023年“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研究生院复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现将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公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正式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审核结果为准。
公示期间,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的形式向受理部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部门、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0571-28865141;邮箱:grad@hznu.edu.cn。
附件:杭州师范大学2023年“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