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0-03
一、学习年限
3年,在职攻读为3至5年。
二、学费和奖助体系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等文件精神,自2014年秋季入学的研究生全部实行收费,学费标准待报物价局核准后再公布。同时学校正在积极推进培养机制改革,改革的目标之一就是不断的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提高在学研究生的奖助力度,研究生所获资助总体上将不少于其应缴纳的学费。我校设立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等各类奖助学金,同时还专门设立福慧奖学金、孝廉奖学金、经亨颐奖学金等特殊奖学金,具体奖励资助标准等浙江省文件下达后,一并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