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学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名额
根据教育部要求,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招生人数以2018年招生计划为基数拟订,2019年学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共计1439人(含推免生),其中拟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596人、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713人、非全日制研究生130人。实际招生人数以2019年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在录取时,学校将根据报考等情况在全校各学院、专业间适当调整招生计划,目录(包括推免生招生目录)中公布的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
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自命题考试大纲、历年考题、以及历年报考上线人数和录取分数线等信息,请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http://grs.hdu.edu.cn/2018/0913/c1721a86669/page.htm)。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考工商管理(MBA)、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2.报考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外)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推免工作
我校接收取得推免资格的全国各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接收推免生工作于9月开始,10月下旬结束。详情见推免生接收章程。
(四)特别说明
我校部分学院相关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的考生,请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grs.hdu.edu.cn)公布的《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内有关说明。
四、报名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一)网上报名:报考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2.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3.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1)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2)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报名期间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4)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5)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填好后反复核对,确保信息正确无误。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特别提醒:考生网报时提供的个人通讯地址、手机号码、固定电话等信息非常重要,后续用于向考生发送短信通知、发函调档、寄送录取通知书等重要材料,请考生务必准确、完整填写,并确保在正式录取(2019年7月)前不予变更,如因考生变更联系方式而无法及时送达消息或通知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公布的《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考须知。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高峰,避免网络拥堵。
4.报考点选择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MBA)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
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无法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初试
(一)打印《准考证》
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二)初试日期和科目
12月22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2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3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3日下午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考点和我校的公告。
(三)考试大纲及命题
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见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考试大纲》,命题工作由我校负责。
(四)初试地点
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并按有关规定参加考试。
六、复试
(一)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资格审核时无法完整提供下述等报名材料原件的考生,根据教育部要求将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复试前须提供的待审查材料有: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
2.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3.往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组织复试
1.复试时间:估计在2019年4月中旬(具体以复试相关通知为准);
2.复试地点: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复试内容:一般包括专业笔试、外语能力测试、综合面试、体检、政审等;
4.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2门本科主干课程,详见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5.工商管理(MBA)、会计(MPAcc)专业学位硕士思想政治理论科目考试在复试中进行。
七、录取
学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教育部审核通过后予以正式录取,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考生的考试诚信状况是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学校将不予录取;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的取消学籍。
八、入学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应届、网络教育、自学考试)入学时若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前置学历等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或弄虚作假者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九、学费
研究生都须缴纳学费,具体标准如下:
1.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学费8000元(不含中外合作办学招生专业)。中外合作办学招生专业学费将在各自单独的招生简章中公布。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
(1)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学费10000元。
(2)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每生全程学费65000元,非全日制会计硕士(MPAcc)专业每生全程学费80000元,非全日制工程硕士各领域每生全程学费28000元。
类型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学费(元/生) |
非全日制 专业学位 |
机械工程 |
085201 |
第1学年14000,第2学年14000,全程28000 |
工业工程 |
085236 |
第1学年14000,第2学年14000,全程28000 |
|
电子与通信工程 |
085208 |
第1学年14000,第2学年14000,全程28000 |
|
集成电路工程 |
085209 |
第1学年14000,第2学年14000,全程28000 |
|
控制工程 |
085210 |
第1学年14000,第2学年14000,全程28000 |
|
计算机技术 |
085211 |
第1学年14000,第2学年14000,全程28000 |
|
软件工程 |
085212 |
第1学年14000,第2学年14000,全程28000 |
|
项目管理 |
085239 |
第1学年14000,第2学年14000,全程28000 |
|
工商管理硕士(MBA) |
125100 |
第1学年33000,第2学年32000,全程65000 |
|
会计硕士(MPAcc) |
125300 |
第1学年50000,第2学年30000,全程80000 |
3.其他专业的学费以物价等主管部门批准额度为准。
十、奖助
学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助研津贴、助管助教、助学贷款、绿色通道等奖助项目,奖助额度高、奖助体系完善,旨在提高研究生在校待遇,以鼓励、帮助研究生更好地成长成才。
十一、学制及其他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学制2.5年。研究生按照学习方式分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学习年限可以适当延长。
(2)全日制研究生应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可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学习。
(3)研究生按照就业去向分非定向和定向研究生。定向就业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4)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5)招生简章由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上级和学校下发的最新文件通知为准。
(6)咨询、申诉方式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下沙校区行政楼207)
地址:杭州市杭州经济开发区白杨街道2号大街1158号 邮编:310018
电话:0571-86919140
传真:0571-86919140
E-mail:yzb@hdu.edu.cn
各学院咨询方式:
学院名称及代码 |
联系老师 |
联系电话 |
|
办公地点 |
001机械工程学院 |
杨老师 |
86878657 |
hdyyp@hdu.edu.cn |
2教北310 |
002电子信息学院 |
张老师 |
86878618 |
zhangbb@hdu.edu.cn |
2教中313 |
003通信工程学院 |
楼老师 |
86919123 |
louhy@hdu.edu.cn |
1教北336 |
004自动化学院 |
黄老师 |
86878569 |
zdhyjs@hdu.edu.cn |
2教南202 |
005计算机学院 |
田老师 |
86919093 |
linda-tx@hdu.edu.cn |
1教南205 |
006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 |
周老师 |
87713537 |
zsh@hdu.edu.cn |
6教南516 |
007生命信息与仪器工程学院 |
陈老师 |
87713531 |
chenah@hdu.edu.cn |
10教416 |
009理学院 |
宋老师 |
86919032 |
tianjings@hdu.edu.cn |
6教南424 |
010经济学院 |
敖老师 |
86919178 |
lnczadm@163.com |
9教339 |
011管理学院 |
周老师 |
86878532 |
zhoukai@hdu.edu.cn |
9教437 |
015管理学院MBA中心 |
周老师 |
88809072 |
hdmba@hdu.edu.cn |
文一校区实验楼619室 |
012会计学院 |
朱老师 |
86878603 |
zyh@hdu.edu.cn |
9教239 |
013外国语学院 |
曾老师 |
86915191 |
zqy@hdu.edu.cn |
3教北326(西) |
014数字媒体与艺术设计学院 |
张老师 |
86878506 |
zh7399@hdu.edu.cn |
10教321 |
016人文与法学院 |
周老师 |
86873845 |
zhf12007@hdu.edu.cn |
9教116 |
017马克思主义学院 |
温老师 |
86919043 |
mkstj@hdu.edu.cn |
9教139 |
018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
岳老师 |
86873820 |
yhl@hdu.edu.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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