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院会计硕士(MPAcc)培养方案
学科:会计(专硕)代码:125300
一、培养目标
会计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MPAcc)是与财务总监任职要求相联系的专业性学位,培养具有较强发现问题、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专门人才,并达到如下具体目标: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
2.掌握会计、财务、审计及相关领域的基础理论、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了解相关领域的发展现状和趋势,在会计领域具有独立从事业务设计与运行、分析与集成、研究与开发、管理与决策的能力。
3.能够胜任高层次会计管理工作。
4.掌握一门外语,能够顺利阅读本领域国内外资料和文献;具有国际视野,懂国际惯例。
5.身心健康。
二、专业设置及研究方向
专业:会计专业硕士(MPAcc)
方向:(1)资本运营与财务管理(CFO)
(2)审计鉴证与管理咨询(CPA)
(3)税务管理(TM)与会计信息化
三、学习年限
本学科学制为2.5年,其中课程学习时间一般为1年,参加专业实践、科研、撰写学位论文和论文答辩的时间为1.5年。
四、培养方式与原则
1、学习各环节的设置与安排及学分要求
(1)课程学习时间为2学期。课程设置由学位课、非学位课和必修环节组成。学位课包括公共学位课、专业基础学位课、专业必修学位课三类;非学位课包括专业选修课和全校公共选修课两类。硕士研究生在课程学习阶段至少应修满28学分,其中学位课17学分,非学位课8学分,必修环节3学分,但一般不超过33学分。
(2)本学科允许学生在导师指导下,跨学科选修专业基础学位课、专业必修学位课、专业选修课,所修学分可以计算作本学科培养方案选修课学分。
(3)本学科允许学生在导师指导下,在本学科培养方案内多选修专业学位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所修学分可以计算作本学科培养方案选修课(含专业选修课和全校公选课)学分。
(4)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采用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等培养环节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课程学习时间一般在一年内完成(课程学习主要在校内完成),参加专业实践时间不少于半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的专业实践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一年;学位论文要结合专业实践完成,论文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年。
(5)课程设置以实际应用为导向,以职业需求为目标,以综合素养和应用知识与能力的提高为核心。教学内容强调理论性与应用性课程的有机结合,突出案例分析和实践研究;教学过程重视运用团队学习、案例分析、现场讨论、模拟训练等方法;注重培养学生研究实践问题的意识和能力。每门课程除理论教学外,还包含必要的课程设计或课内实践环节。
2、导师负责制与培养要求
(1)会计硕士专业学位采取“双导师制”,即聘请实务界具有丰富实践经验且理论造诣较高的专家担任企业导师,与本校的导师共同指导、培养的方式。企业导师须参与指导学生实践过程、项目研究、课程与论文等多个环节的工作。
(2)注重培养实践研究和创新能力,增长实际工作经验,提高专业素养及就业创业能力。
3、科研与专业实践
(1)会计前沿动态讲座
为拓宽研究生知识面,本专业邀请实务部门有高级职称的专业管理人员或本校有相关工作和研究经历的教师定期开展本专业前沿动态讲座,引导学生关注前沿发展动态和实际问题。
(2)专业实践
专业实践是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重要的教学环节。
A. 实践教学基地建设
第一:构建校企联合培养基地
发挥我校地处民营经济大省和经济开发区的地域优势,主动与大型企业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等企事业单位建立多种形式的校企联合培养基地;
第二:构建校内培养基地
充分整合、利用校内现有学科资源优势,依托学院会计信息集成与分析实验室和省级会计工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拓展校内培养基地建设,发挥重大项目、重点团队的载体作用;
第三:构建科研实践平台
充分发挥导师个体承担横向课题的载体作用,引领学生参与到横向课题研究并解决企业的实际问题。
B. 专业实践教学安排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完成全部课程学习计划后方可进入专业实践阶段。一般应于第二学期结束后开始专业实践,持续时间至少为半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专业实践时间一般为一年。
C. 专业实践有关要求
学院对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实行全过程的管理、服务和质量评价,确保实践教学质量。
首先,学生在专业实践前应制订专业实践计划。一般应于第二学期结束前与导师一起制订并填写《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表》(简称“专业实践计划表”),并及时报学院。
其次,学生在专业实践过程中应解决有研究意义、有一定难度且主题明确的实际问题,同时深入企业,体验企业的文化和运作方式,并填写《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活动工作周记》。
第三,学生在专业实践结束后应进行总结,撰写不少于5000字的专业实践报告,填写在《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登记表》(简称“专业实践考核表”)上。
对专业实践的考核分为专业实践活动过程和专业实践活动成果两部分。
专业实践活动过程考核:由导师根据研究生的汇报、专业实践工作量、综合表现及实践单位的反馈意见等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记1学分;不合格者不计学分。
专业实践活动成果考核: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结合本人的专业实践环节进行总结和提炼,本人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正式学术期刊上和各类学术会议论文集上公开发表1篇论文;或取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或获得国家级、省级、校级学科竞赛奖;或根据专业实践活动成果在校内本领域公开做一场学术报告;或以本人的专业实践工作撰写1篇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报告等。完成者,记1学分;否则不计学分。
学生的“专业实践考核表”应于第四学期结束前2周内提交到学院审核并备案。学生不参加专业实践或参加专业实践考核未通过,不得申请毕业和学位论文答辩。
4、其他
跨专业入学学生补修课程要求:
对非会计类专业毕业的学生(指非会计、财务、审计专业),在入学后必须补修会计专业大学本科阶段的“中级财务会计”、“财务管理”、“管理会计”、“税法”等四门主干课程(根据学生具体情况4门选2门),补修课程经考试合格,其成绩记入学习档案,不计学分;补修课程考试合格后方能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的撰写。
有下列情形并能提供有效证据的,可申请免修相应课程:
(1)大学本科阶段辅修会计学专业,并取得会计学专业双学位证书,可免修上述四门课程,或免修已选修并参加考试合格的相同课程。
(2)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成绩通知单(60分及以上)或全科合格证书,根据合格的科目免试相对应的课程。
五、课程设置
类 别 | 课程编号 | 开课 学院 | 课 程 名 称 | 总学时 | 学分 | 开课学期及周学时数 | 考核方式 | 授课教师 | 备注 | ||||
一 | 二 | 三 | 四 | ||||||||||
学位课 | 公共课 | 1 | 马克思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32 | 2 | 2 | 考试 | |||||
2 | 外国语 | 第一外国语 | 48 | 3 | 3 | 考试 | |||||||
专业基础课 | 1 | 经济 | 管理经济学 | 48 | 3 | 3 | 考试 | 沈炳珍 | |||||
2 | 会计 | 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 | 48 | 3 | 3 | 考试 | 孟晓俊、王泽霞 | ||||||
专业必修课 | 1 | 会计 | 财务管理理论与实务 | 48 | 3 | 3 | 考试 | 刘翰林 | |||||
2 | 会计 | 管理会计理论与实务 | 48 | 3 | 3 | 考试 | 易颜新 | ||||||
3 | 会计 | 审计理论与实务 | 48 | 3 | 3 | 考试 | 郝玉贵 | ||||||
学位课应修 | 20学分 | ||||||||||||
非学位课 | 专业选修课 | 1 | 会计 | 商业伦理 与会计职业道德 | 32 | 2 | 2 | 考查 | 李正 | ||||
2 | 会计 | 财务报表分析 | 32 | 2 | 2 | 考查 | 王方明 | ||||||
3 | 会计 | 数量分析方法 | 32 | 2 | 2 | 考查 | 任小军 | ||||||
4 | 管理 | 管理信息系统 | 32 | 2 | 2 | 考查 | 张明明 | ||||||
5 | 会计 | 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 | 32 | 2 | 2 | 考查 | 陈静然 | ||||||
6 | 经济 | 金融市场与金融工具 | 32 | 2 | 2 | 考查 | 李淑锦 | ||||||
7 | 会计 | 中国税制 与企业纳税筹划 | 32 | 2 | 2 | 考查 | 潘亚岚 | ||||||
8 | 会计 | 学科动态讲座 | 32 | 2 | 2 | 考查 | 谭青 | ||||||
应修 | 8学分 | ||||||||||||
全校公共选修 课 | 1 | 马克思 | 自然辩证法概论 | 32 | 1 | 2 | 2 | 考查 | |||||
2 | 马克思 | 压力管理与潜能开发 | 16 | 1 | 2 | 2 | 考查 | ||||||
3 | 外国语 | 英语听说 | 32 | 1 | 2 | 2 | 考查 | ||||||
4 | 外国语 | 日语 | 32 | 1 | 2 | 2 | 考查 | ||||||
5 | 图书馆 | 科技文献检索 | 16 | 1 | 2 | 2 | 考查 | ||||||
6 | 管理 | 企业运营管理 | 16 | 1 | 2 | 2 | 考查 | ||||||
7 | 经济 | 知识产权 | 16 | 1 | 2 | 考查 | |||||||
8 | 计算机 | 英文科技论文写作 | 32 | 2 | 2 | 2 | 考查 | ||||||
9 | 体艺部 | 世界民族音乐文化 | 16 | 1 | 2 | 2 | 考查 | ||||||
10 | 体艺部 | 羽毛球 | 32 | 1 | 2 | 考查 | |||||||
11 | 体艺部 | 篮球规则及裁判法 | 32 | 1 | 2 | 考查 | |||||||
12 | 体艺部 | 乒乓球 | 32 | 1 | 2 | 考查 | |||||||
13 | 体艺部 | 养生瑜伽 | 32 | 1 | 2 | 考查 | |||||||
14 | 研究生院 | 下沙校级互选课(具体课程见课表) | 考查 | ||||||||||
应修 | 2学分 | ||||||||||||
非学位课应修 | 10学分 | ||||||||||||
必修环节 | 文献选读与开题报告 | 1 | ▲ | ▲ | |||||||||
社会实践 | 1 | ▲ | ▲ | ||||||||||
科技工作 | 1 | ▲ | ▲ | ||||||||||
应修 | 3学分 | ||||||||||||
合计应修 | 33学分 |
六、学位论文
1、学位论文要求
(1)论文工作要体现研究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论文成果要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和实用性,不提倡没有职业背景的纯学术性的理论文章。
学位论文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可采用调研报告、应用基础研究论文、规划设计报告、案例分析报告、项目管理报告等。
(2)论文工作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论文工作量饱满,一般应至少有一年的论文实际工作时间;
(3)文献综述应对选题所涉及的专业问题或研究课题的国内外状况有清晰的描述、分析和述评;
(4)论文的正文应综合应用基础理论、科学方法、专业知识和技术手段对所解决的实际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能在某些方面提出独立见解或有所创新;
(5)论文写作要求概念清晰,结论明确,结构合理,层次分明,文理通顺,形式规范。
2、发表论文等科技工作要求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结合本人的专业实践环节进行总结和提炼,本人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正式学术期刊上和各类学术会议论文集上公开发表1篇论文;或取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或获得国家级、省级、校级学科竞赛奖;或根据专业实践活动成果在校内本领域公开做一场学术报告;或以本人的专业实践工作撰写1篇不少于5000字的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报告等。
3、论文选题与开题
(1)学位论文工作可与专业实践工作相结合,一般由校内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完成。硕士学位论文要体现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特点,学位论文选题应以应用性、实践性为主,有明确的会计、财务、审计等职业背景和实际应用价值。
(2)学位论文开题在选题、调研的基础上进行,填写《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开题报告》。并参加由学院组织的开题答辩,答辩通过后开始论文撰写。
(3)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提交1年左右方可申请答辩。
4、论文答辩
论文答辩按《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盲审的规定》(杭电研[2007]172号)、《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细则》(杭电研[2007]172号)有关规定执行。
5、毕业与学位授予
毕业与学位授予按《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细则》(杭电研[2007]17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按照《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的实施细则》(杭电研[2007]172号)的规定执行。
本方案自颁布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