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包含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专业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艺术研究、艺术教学、艺术创作设计能力的德才兼备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报考学术型研究生和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⑴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⑵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⑶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 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0年的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
⑷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⑸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⑹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0年8月31日后出生),报考委培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5、凡申请参加我院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含报考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必须是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作品)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单独考试录取人数依据教育部规定人数。
三、报名方法
1、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2009年10月10日——31日(9∶00—22∶00),通过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写本人报名信息,然后于11月10日——14日到本院(杭州市南山路218号)确认报名信息,并进行缴费、照相。现场确认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南山路218号中国美术学院招生办。
2、现场确认程序
⑴报名者须交验以下材料:①本人身份证或现役军人军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件;②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学生证上注册手续必须齐全)原件;③网上报名编号。
⑵报名初试考务费120元(含港、澳、台考生);外籍考生报名初试考务费500元人民币。复试考务费另交。
⑶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3、港、澳、台及国外考生于2009年11月1日——15日到本院国际教育学院报名,不接受函报。联系电话:0571-87164712,邮编:310002。
4、经我院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寄发准考证。
四、考试时间
1、初试时间:2010年1月9日—11日,详细安排寄发准考证时另行通知。考试科目见附表。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加试覆盖本科主干课程的美术史论知识、专业基础或写作笔试二门。
2、复试时间另定,复试科目:综合面试(含外语听力)、创作或设计或专业写作等。
3、考生报考的报考费、体检费、往返路费、食宿费均由本人自理。
4、参加单独考试硕士生和港澳台及国外考生的考试科目、时间与统考生相同。
五、学制、分配
1、各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制三年(在职四年)。
2、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毕业后回定向或委托单位。
3、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根据国家建设的需要和学以致用的原则,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其就业去向。由学校及所在省(区、市)毕业生调配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六、录取及待遇
1、我院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衡量。初试文化课、专业课须达到教育部规定的统一分数线,复试成绩合格,并参考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及身体健康状况,根据招生规模择优录取。录取的新生应按时报到,新生入学后由我院进行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健康复查。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如有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学籍。
2、学费:每生每年15000元(艺术人文学院各研究方向、设计理论及应用研究方向每生每年10000元);委培、定向、在职、自筹经费生每生每年20000元(艺术人文学院各研究方向、设计理论及应用研究方向每生每年13000元)。港、澳、台地区以及华侨学生每生每年20000元人民币(艺术人文学院各研究方向、设计理论及应用研究方向每生每年13000元);外籍留学生每生每年38000元人民币。
3、学生入学后,由导师所在校区所在系组织教学,院研究生处安排共同课教学。
注:1、南山校区地点在杭州南山路218号;象山中心校区地点在杭州转塘镇象山352号;张江校区地点在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春晓路109号。
2、本院网址:www.caa.edu.cn;咨询电话:0571-87164629。
中国美术学院各专业研究方向、导师、研究课题、初试科目及参考书目一览表: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