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18〕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2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8年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以下简称“思政骨干”专项计划)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以下实施办法:
一、工作原则
复试工作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确保生源质量。复试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增强服务意识。
二、组织管理
1. “思政骨干”专项计划招生考试复试工作由云南大学研究生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共同组织。
2. 云南大学研究生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成立“思政骨干”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思政骨干”专项计划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审核“思政骨干”专项计划拟录取考生名单,受理考生的申诉等。
3. 马克思主义学院成立由包括指导教师在内的三人以上的本学科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的复试小组,统一对报考“思政骨干”专项计划的考生进行复试,根据学科的培养要求、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性质和特点,考察培养对象的综合素质,结合考生考试成绩与工作实绩。
4. 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等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5. 复试小组须指定一名专家任组长,另设秘书一名。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负责复试记录、复试结果的登记、复试记录表的收验、上交等工作。
6. 复试工作在学校纪委、学院纪委委员的监督下完成。
7. 复试过程需全程录音录像,音频视频档案由学院留存备查。
三、初试成绩要求
1. 云南大学2018年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
英语不低于45分;专业课不低于60分;总分不低于170分。
2. 我校“思政骨干”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一律不做破格复试。
四、复试安排
报到地点:云南大学呈贡校区文汇楼3栋3101
报到时间:2018年6月11日14:00
复试时间:2018年6月11日14:30
复试地点:云南大学呈贡校区文汇楼3栋
五、复试程序
(一)复试资格审查
在复试之前,必须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复试工作小组具体组织实施,须委派专人负责。
资格审查工作人员职责:
1. 再次认真审查考生是否为高校在编在岗的一线专职辅导员或非一线专职辅导员但从事思政工作和党务工作的骨干,且在截至报名之日(2018年5月13日)是否已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或党务工作满3年。
2. 严格核查考生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以及“思政骨干”专项计划报考条件中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并收存其身份证复印件(用于录取后办理银行卡交纳学费用)。
3. 往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无硕士学历的考生(单证考生)需提交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在国外获得的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 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导致的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资格审核时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5.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能参加复试。提交材料与报名库信息不符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复试考核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等,并结合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性质和特点,通过面试或笔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素质。每名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1. 学术水平考查
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复试中还应参考考生申请材料审核情况,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复试内容应包括综合素质能力测试(含申请材料评价)、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复试将进行现场记录,并在复试记录表记录成绩和评语,复试小组要对复试结果负责。
2.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查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复试小组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3.体检
复试考生须在复试期间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医院为云南大学东陆校区校医院(校医院联系电话:0871-65033523),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复试成绩的计算
1.复试成绩包含综合素质能力测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其中综合素质能力测试占80%,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占20%。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权重为40%。
3.按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各自所占权重计算每个考生的综合成绩,并以此作为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的依据。复试成绩、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
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3*初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
六、录取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2018年“思政骨干”专项计划共招收4人,其中招收一线专职辅导员至少为3名,招收非一线专职辅导员但从事思政工作和党务工作的骨干不超过1人。同时,我校招收“思政骨干”专项计划考生中,本校生源不得超过1人。
确定拟录取名单时,我校将按照考生所报考导师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若综合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同时根据一线专职辅导员比例、本校生源比例、各导师招生计划数、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情况以及体检情况,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之后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及教育部审核。
七、收费标准
根据《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4〕112号文),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收取复试费用,博士研究生考生150元/人。我校研究生体检费为169元/人,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校医院体检。
八、监督和复议
1. 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云南大学“思政骨干”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在招生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违反有关规定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学校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严肃追究责任。
2. 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校纪检、监察部门、研究生院组成巡视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3. 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复试名单等信息将及时对外公布。
4. 实行复议制度。保证考生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学院复试小组要对复试结果负责,如有考生提出申诉,应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及时答复,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复试监督或投诉:6月6日-6月15日(不含周末),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电话:0871-65033837(研招办),0871-65931676(监察处),
0871-65033756(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