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高校学生参军入伍,是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建设强大国防的基础工程,对实现强国梦强军梦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2016年起,教育部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门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攻读硕士研究生。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18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7〕5号)要求,为贯彻落实征兵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做好我校2018年“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工作,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总体要求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是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一部分,我校将严格按照《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执行。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自愿报名、统一招考、自主划线、择优录取、严格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招生录取工作。
二、招生计划
2018年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计划数为10人。具体招生专业以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三、招生报名
(一)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
高等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
高等学校学生是指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各专业具体报考条件以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为准。
考生须按照《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和《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有关要求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考生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现场确认时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
(二)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考试或不予录取。有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注: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应在专项计划一栏选择“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并准确填写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等信息。
四、考试录取
(一)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按规定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或按规定参加推荐免试招生。
(二)我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报考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后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三)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四)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注: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五、联系方式
云南大学代码:10673
联系部门:云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云南大学呈贡校区明远楼303
邮政编码:650504
电话:0871-65033837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云南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
欢迎报考我校并预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云南大学研究生院
二O一七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