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方便广大考生报考我校研究生,现将考生经常遇到的有关问题作如下解答:
1.报名时须提交什么材料?
答: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其他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到报考点办理报名手续。因报名时须当场采集个人数码图像,所以报考者须本人到场报名。
2.报名结束后需向我校提交那些材料?
答;考生应提交以下材料:(1)按要求认真填写好的报考表;(2)准考证和三个填好收信地址的信封;(3)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在校期间成绩,在职人员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以上材料需在报名结束后一周内交到研招办(外地考生以当日邮戳为准)。凡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直至学籍。
3.同等学力的定义是什么?
答:同等学历考生指以下人员:(1)国民教育系列大专毕业且满两年或两年以上人员;(2)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含夜大、函大、电大、自考);(3)全日制本科结业生。
4.能否跨专业报考?
答:能(含同等学力的考生)。
5.在职人员报考是否需要单位同意?
答:从2004年开始,在职人员报考硕士生不需在其报考表上加盖单位公章。若因考生与原单位发生纠纷而导致无法录取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6.在何时何地考试?
答:考试时间一般为每年春节前两周,考试地点由考生报名的地点安排,请与各报名点联系。
7.何时可以知道初试成绩?通过何种方式查询?怎样复查?
答:一般在每年3月中旬左右可以通过拨打查分电话(**)查询;我校将于三月下旬将成绩以书面形式寄给考生本人。考生对初试成绩由疑问,需在规定时间内向研招办提出书面查分申请,过时不予受理。如复查分数无误不予答复,如有错误,由研招办按规定程序改正并通知考生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