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7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管理
1.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研究生院的副校长担任常务副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校党委副书记、校纪委书记、分管本科教育的副校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研究生院、纪委办(监察室)、财务处、对外合作交流处、教务处、继续教育学院、后勤集团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办法,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的补充规定,以及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复试录取办法,确保学校招生工作在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下进行。
2.各学院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主要领导担任,负责制订本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遴选复试工作人员,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要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作用,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
3.各学院按照学科专业成立由相关专家组成的复试小组,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4.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三、复试内容及办法
(一)复试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②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③外语听说能力;④专业能力素养和科研创新潜质。
2.综合素质和能力
①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等;②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④人文素养;⑤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体检
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进行体检。
(二)复试形式
1.专业课笔试。按照《西南林业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公布的考试科目,由各招生学院组织考试,考试时间为180分钟。专业课笔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30%,满分为150分。
2.综合面试(包括外语听力及口语、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要着重考核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创新精神。综合面试时间每个考生不得少于20分钟(其中外语听力及口语考核时间占5分钟)。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复试小组必须按规定为每个考生做好现场记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如实填写《西南林业大学硕士生招生复试情况登记表》。面试时需对考生提供的大学阶段成绩、单位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意见进行审核,并作为评定面试成绩的依据之一。面试考核成绩占复试成绩的70%,满分350分(其中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占100分)。
3.各学院事先按参加复试考生人数3倍以上准备好复试题目,由考生当场随机抽取其中2~3个题目进行回答。
4.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由学院存档备查。
5.对同等学力考生,除综合面试外,必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以《西南林业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公布科目为准,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每门课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
(三)复试命题和考试
1.按照学校命题工作管理规定做好复试命题工作,复试试题的命题原则和要求、评分标准由各学院自主确定。复试试题包括笔试、面试(包括英语口语、听力测试)试题,复试试题及其答案应当按照教育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大力推进题库命题,确保试题难度相当,避免问题的随意性,提高面试考核质量。
2.复试考试、评卷等工作由各学院按照要求自行组织。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政治素质的重要工作环节。各学院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考生在参加复试时向所在复试学院提交《西南林业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考生政治审查表》,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五)对考生身体状况的审查
统一安排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期间到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五三三医院(昆明)体检。各学院应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要求,认真审查考生提交的体检报告,不得录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
(六)复试结束后由学院向考生公布复试成绩。各学院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综合成绩以专业为单位按照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校内调剂考生、校外调剂考生分别进行排序,确定出拟录取考生名单,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发放待录取通知人数不能超过研究生招生计划数。
(七)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进行检查,实施监督,调查处理相关申诉和举报,确保公平公正。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校内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检查。
3.复试过程中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与研究生院联系,妥善处理,对以权谋私等违纪违规情况由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实行信息公示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录取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将及时公布。
5、实行复议制度。保证申诉和举报渠道的畅通,对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四、复试资格审查
2019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必须在考生参加复试时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复试考生在参加复试前到各学院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内容:根据考生的报考信息,认真审查考生的身份和资格,严格核查考生的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并收存其与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相符的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和电子版;往届毕业生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和电子版;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打印件和电子版。《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需在学生信息网在线验证真伪。同等学力考生工作年限须满2年。少数民族照顾上线参加复试的应届考生,除以上证件外,还须提交户口本、居民身份证、毕业后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协议书;少数民族照顾上线参加复试的非应届考生(双少),必须提交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同少数民族地区工作单位签定的定向培养协议,资格审查合格方能参加复试。
五、破格和调剂复试
1.破格复试。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简称破格复试)。破格复试应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对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积极做好调剂工作,不得单纯为完成招生计划或保护一志愿生源而降低标准进行破格复试。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一般不再进行破格复试。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
2.调剂复试。对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可接收调剂考生,调剂工作必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调剂原则和调剂要求,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六、录取原则
1.复试考试成绩由两部分组成,满分为5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占150分,综合面试占350分(其中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占100分)。复试成绩低于300分者为复试不及格,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及格。
2.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综合成绩。复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权重为30%,即综合成绩=(初试成绩)×0.7+复试成绩×0.3。
4.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的补充规定,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名,按照第一志愿报考考生、第一志愿校内调剂考生、校外调剂考生分列排队进行录取,并实行第一志愿优先录取原则。
6.根据实际复试录取情况,学校可对各专业原拟定的招生计划做适当调整。
7.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上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和教育部审批。
8.经教育部审批通过的录取名单在我校网站上进行公布,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研究生院寄发《录取通知书》。
七、复试费用的收取
根据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收取复试费,同等学力复试考生180元/人,其他考生100元/人。
八、本办法由西南林业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