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提问人: 15***61
时间: 2022-09-26 11:09
提问内容: 老师您好,很抱歉占用了您的时间,我是一名应届少数民族考生,我有以下几个问题想咨询您:1.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定向年限是与工作单位协商吗?学校不作规定吗?2.如果毕业后单位同意解除协议或者同意离职,是否定向协议就视为作废了?3.单位同意定向协议作废后可否离开少数民族地区工作?还是只能离开协议单位但还需留在少数民族地区寻找其他单位工作?可否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等考试?4.原定向单位同意解除定向协议后如果还是需要在少数民族地区工作可以去其他省份吗?(例如我是贵州的少数民族考生,毕业后原定向单位同意解除定向协议,我可以去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作吗?)以上就是我所咨询的问题,感谢老师的辛苦回答!
回复内容: 同学,您好。1.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应届毕业生,无工作单位的,就业年限是考生毕业后与用人单位协商;2.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应届毕业生,无工作单位的,定向就业单位所在地应填写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