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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有三个1是2027月毕业少数民族但未找工作(

本站小编 新疆大学/2022-11-09

提问问题: 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

提问人: 13***90

时间: 2022-09-22 12:45

提问内容: 老师您好,我有三个问题想咨询。1:我是2022.7月毕业,少数民族,但未找工作(没有签劳动合同和三方),按照我的情况是否算在应届的条件之内,能否在今年报考的时候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2:招生简章中提到,如被录取后,应届少数民族照顾考生也享有奖助的权利,那么同样的是否享有助学贷款的权利?3:同样按照我的情况,毕业后定向单位是由学校强制安排,还是由自己自行寻找;抑或是在面试之前自行找好。

回复内容: 考生,您好。考生报考2023年硕士研究生,如考生是2022年7月毕业则不属于应届毕业生。您可以登录新疆大学研究生院官网查阅招生简章。
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为:报考我校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此类考生,网上确认、复试时需提交户籍、就业等相关材料以备招生单位审核是否具备享受资格,录取考生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报考(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且毕业后须按定向就业协议进行就业相关手续办理。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符合本简章第七(四)条要求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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