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李晓东(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性别:男;
族别:汉;
1964年出生。
现系中共新疆大学旅游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2008年起主持学院行政工作。
李晓东同志自1986年9月新疆大学地理系地理学专业毕业留校至今,从事高等教育工作25年。曾在东北农业大学土地规划专业、东北师范大学经济地理专业进修学习。1997年6月晋升副教授。2001年获硕士生导师资格,现负责旅游学院旅游管理硕士点和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人文地理硕士点工作,主要研究方向为旅游规划与管理、资源利用与城乡规划,截止2011年6月,已培养旅游管理和人文地理专业硕士生7届40人。2006年起作为自治区旅游局旅游规划评审组专家,乌鲁木齐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规划和地价评估专家;2007年为自治区旅游教育协会会长,新疆森林公园协会理事和评审组专家,自治区环评中心规划评审专家;2008年为国家旅游协会旅游教育分会理事;2010年为吐鲁番地区“七大”发展战略专家组成员。作为专家参与全疆几十项各类旅游规划、国家和自治区级森林公园、规划环评、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地价评估的评审。
近五年主持《新疆高等院校旅游管理专业教学资源整合与改革》(新疆大学21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二期重点教研项目),《新疆世居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的开发保护与旅游业可持续发展》(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基金项目),《新疆旅游资源空间分布与旅游中心地等级体系构建》等纵向课题;《柯坪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吐鲁番地区旅游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阜康市加快以旅游业为龙头的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对策研究》、《鄯善县旅游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呼图壁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呼图壁县二十里店镇乡村旅游发展规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土地利用重大问题研究—统筹区域土地利用研究》、《乌鲁木齐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土地利用重大问题研究—统筹区域土地利用研究》、《阿克苏地区拜城县第二次土地资源调查》、《农五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研究》等横向课题。近三年拥有教学科研经费107.7万元,年均36万元;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新疆旅游地中心地等级体系初构”等论文14篇。
在教学方面,曾经承担了经济地理学、人文地理学、系统工程学概论、区域分析与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国土规划、城市规划、城市住宅区规划、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管理、西部区域经济研究、资源环境生态经济学等研究生、本科生的教学工作;近三年主要为本科生讲授《旅游规划与开发》、《旅游景区规划与管理》、《新疆旅游专题研究》等课程,指导本科毕业论文22人次;为硕士研究生讲授《现代规划理论与方法》、《区域旅游规划、开发与管理》、《人文地理学理论与方法》、《区域系统分析与规划》、《高级经济地理学》等课程。
地址:乌鲁木齐市胜利路14号 新疆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旅游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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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中国新疆乌鲁木齐市胜利路14号 83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