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师范大学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一所办学历史悠久、学科门类较全、社会影响广泛的师范类院校。新疆师范大学位于美丽的乌鲁木齐市,自1978年12月正式成立以来,经过三十二年的建设与发展,已走上了常规发展的轨道,成为专业门类比较齐全、办学层次较高的自治区重点大学。学校现有5个一级学科授权专业、46个二级学科授权专业,以及教育硕士、艺术硕士(音乐、美术)、体育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和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点;拥有2个自治区重点学科,11个校级优先发展学科;已经形成了包括研究生教育、普通本科生教育、留学生教育、成人继续教育、中小学教育、幼儿教育在内的较完整的教育体系。学校拥有一支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敬业精神强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1006名,其中教授107名,副教授302名;在校研究生1796名,普通本专科生13304名,成教本专科生7611名,留学生500余名。学校有22个学院,学校是新疆教师教育的重要基地,为自治区经济繁荣、社会发展培养了大批专业人才。
我校2011年预计面向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570名左右,招生人数(含推荐免试生、统考生等)最终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各专业、领域招生规模可依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2011年我校预计接收推荐免试生35名,其中:学术型25名,专业学位10名,具体推免事项请参照我校有关推免通知。
欢迎有志于献身祖国及边疆现代化建设事业的优秀青年报考我校。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2)同等学力考生: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止);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②进修过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的本科阶段5门(含5门)以上课程,成绩合格(需提供有效成绩证明),或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过一篇以上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论文(请提供论文原件)。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本科阶段基础课程,各专业加试课程在复试前公布。
3)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如下:
1、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名参加我校除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我校将在复试前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本说明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及我校报考条件者,将不予复试。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网上报名:报考者在指定的网站上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公网) 或http://yz.chsi.cn(教育网),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10月10—31日,每天9:00-22:00。在此期间考生可随时修改报名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于9月25日-29日进行网上预报名,预报名为有效报名。
3、现场确认: 2010年11月10—14日,考生持网报编号、有效证件及学历证书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名点(考生在网报时可选择)确认报名信息、现场照相并交纳报名费。选择我校考点的考生须到我校进行现场报名和考试;其他地州考生在当地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考试。
所有考生(包括统考生和推荐免试生等)必须进行网上报名,才能进行现场确认,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缺一不可!
三、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具体考试科目请考生以当年公布的招生简章为准。我校复试线以国家划分的C区线为准。
四.体检
体检在复试阶段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招生专业目录说明
1、考试科目中,“思想政治理论”、“外语”、“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为国家统一命题,专业科目与“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的第二外语由我校命题。凡国家统考科目,我校均不指定参考书目。
2、考试科目有任选的,请在网报时,在有关栏目内注明选定的应考科目,未注明者由我校指定。各专业对外语语种要求有所不同,请考生注意,凡专业目录中未注明的外语语种,均不接受报考。
3、除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维、蒙),专业考试科目609维吾尔文学史、811文艺学概论、610蒙古族文学、812蒙古语言与文化四门科目可以使用维吾尔语或蒙古语答题外,其他所有专业考试科目必须使用汉语答题,否则不予评卷。
4、考生在网报时必须准确填写详细通信地址及联系电话,凡提供虚假信息或信息有误者,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5、对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按教育部《关于违反研究生入学考试规定行为的暂行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对本目录有不明之处,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6、其他说明
我校单位代码:10762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医路102号;邮编:830054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991—4332532
联系人:范丽红
网址:http://www.xjnu.edu.cn或http://yjsc.xjnu.edu.cn
邮箱:yzb@xj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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