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 试 通 知
各位考生:您们好!欢迎您参加新疆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复试名单,近期将在此网页公布,请考生关注,并按以下要求参加复试。接到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也按以下要求参加复试。
一、复试内容
1、专业笔试:按二级学科进行,笔试科目和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详见2010年新疆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笔试科目
2、面试:专业素质、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能力考核,外语听说能力。
二、复试资格审查要求
2010年4月22日由本人携带准考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少数民族考生还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原件、最后学历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到新疆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苏园一号楼一楼)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具体的复试程序安排将在资格审查时公布。
三、说明
1、未按期进行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同等学力考生(含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结业生、大专毕业生)加试科目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新疆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六日
删除或更新信息,请邮件至freekaoyan#163.com(#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