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级硕士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全日制脱产)
一、 新生报到时间:2014年9月4-5日(周五、周六)。新生上课时间:2014年9月7日(周一)。
二、 录取通知书上所列录取专业不得调整。考生的指导教师和研究方向报到后双向选择,请勿打电话咨询研究生处。
三、 档 案事宜:1、人事档案调档函将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出;2、调档函抬头为空,请考生根据自己档案所在单位的名称填写;3、在职考生根据调档函到所在单位人事 部门或人才交流中心办理调档事宜;4、应届毕业生根据调档函到毕业所在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办理;5、所有考生(除委培生)的档案须于2015年9月20日前 邮寄至我校各学院(接收地址、接收人见调档函)。6、人事档案不能按时到达的考生将纳入委托培养类型,学生报到时将盖有单位公章的协议书一式四份交学院。
四、 凡录取为我校硕士研究生者,凭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本人所在学院报到,逾期两周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取消学籍。确因有事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办理完入学手续后,再向本人所在学院递交书面请假报告,由学院院长、研究生处领导签字后交培养办老师留存。请假不能超过两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入学手续、请假事宜可委托他人办理)。
五、 入学报到时,须携带下列证件:
1、 相关要求:所有证件上姓名要求完全一致,2014年9月份网上报名考试到研究生毕业离校期间,考生不得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身份证的所有相关信息,否则在教育部学籍学历网上无法注册学籍,也无法上传毕业相关信息。
2、 报到时须持有录取通知书、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由所在学院根据复试时的照片信息再次验证。
3、 照片。入学时须准备免冠正面一寸照片六张,并在照片背面注明录取学院、专业、姓名,报到时交所在学院。
4、 户 口。学生户口是否迁入学校由学生自行决定,但所有考生须在原籍办好身份证。愿意将户口迁入学校的学生,入校时需向所在学院提交以下材料:①户口迁移证:可 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上必须注明血型、身高、体重,户口接收单位为:新疆财经大学派出所;②录取通知书原件须交派出所存档,请考生自 备复印件留存。入学报到时由各学院将通知书原件收齐后交学校派出所户籍科(0991-7843318)办理。
户口已在乌市的考生不转户口;委培硕士生户口和人事档案均不转入我校。
5、 新生党团组织关系转入办法。
中共团员的新生请携带团员证到所在学院办理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具体事宜与各学院联系。
中共党员的新生组织关系转入办法详见附件1, 委培、定向的硕士研究生,组织关系须转入我校党委组织部。组织部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0991-7842170。
6、 所有新生须填写《新疆财经大学录取研究生婚育状况调查表》,报到时交各学院,学院收齐后统一交学校计划生育部门,计划生育部门联系人洪老师,联系电话0991-7842107。
六、 2015级脱产研究生收费标准如下:
学术型研究生:新闻传播类6000元/年;其他专业5800元/年
专业学位研究生:工商管理(MBA)9000元/年;其他专业学位7000元/年
报到前15天将住宿费(1000元)和学费打入新疆财经大学一卡通(卡随通知书寄出),学校原则上不收现金由银行统一划帐,报到后到学院领取学校统一出具收费发票。
所有学生需预交书费300元/人,各学院班主任统一收齐后交教材科。
七、 学校公寓中心实行统一管理,床上用品可自带,也可到公寓管理中心购买,住宿费自理。公寓中心电话0991-7842177。
八、 在校期间学生须统一办理学生意外伤害保险和城镇医疗保险,由保险公司和校医院负责办理。意外身故、医疗、住院的费用报销标准均按相关保险条款为准。
各学院联系电话:
会计学院王老师:0991-7842120 金融学院苏老师:0991-7842101
法学学院田老师:0991-7842199 经济学院赵老师:0991-7842105
统计学院毛老师:0991-7843352 国贸学院王老师:0991-7842259
企业管理学院施老师:0991-7842078 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依老师:0991-7804606
新闻与传媒学院吕老师:0991-7804649 应用数学学院杨老师:0991-7842138
新疆财经大学研究生处
201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