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根据教育部招生文件和复试分数线的基本要求,根据有利于选拔和造就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要求,确保硕士生招生工作质量和新生入学质量,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15年研究生复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目的与原则
复试主要对考生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加以考察,结合初试和复试表现,综合评判考生。
复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复试内容及组织办法
1、考生复试资格的确定符合教育部文件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
会计硕士复试分数线为:英语35、管理类综合能力70、总分155;
审计硕士复试分数线为:英语35、管理类综合能力70、总分150。
2、复试方式
笔试:(1)专业课:闭卷笔试,满分100分,时间2小时。
(2)政治:闭卷笔试,满分100分,时间2小时。
(3)英语听力:闭卷笔试,满分100分,时间半小时。
(4)跨专业及同等学力加试:闭卷笔试。(以上具体时间报到时在学院查询)
面试:英语口语;专业基础知识及相关知识(考生随机抽题和评委提问相结合,主要考查考生对专业基础知识的认识、仪表举止行为、语言表达能力及应变能力等;每位考生20分钟左右。)考生面试成绩取评委平均分,面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跨专业考生和同等学力考生(高职高专、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需进行2门专业课笔试,考试科目及参考用书请查询2015年新疆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目录。
4、复试成绩核算办法
综合成绩=60%×初试成绩/3+40%×复试成绩(综合面试+专业课成绩)/2
面试成绩或笔试成绩不及格者不参加综合成绩的计算评定。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但均不得低于60分。
拟录取名单于复试结束7个工作日后发布,请耐心等待,勿电话咨询。
三、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
(1)准考证(请勿咨询此事);
(2)有效身份证原件(验证下同)及复印件(留存下同);
(3)学历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同等学力考生其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应在2013年9月1日前颁发);
(4)往届本科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与复印件;
(5)应届本科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将在入学时提交审查。
考生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按要求进行学历或学籍认证。复试阶段未提交学历或学籍认证的考生,应在录取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提交,否则将视为资格审核不合格。
(6)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
(7)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证书及复印件;少数民族考生还需提供HSK或MHK等级证书。
(8)一寸免冠照片3张(分别用于资格审查表、复试情况表、体检表)。
2、复试时间及有关安排
(1)报到时间:2015年3月17日会计学院办公室;
具体内容:资格审查、交费、抽面试签、验证、填写资格审查表等表格、交特快专递费用25元。
(2) 面试时间:2015年3月18日-19日。
(3) 笔试时间:2015年3月20日(面试、笔试具体时间报到时在学院查询)。
(4) 费用:120元/人,跨专业和同等学力考生加收40元。
3、按教育部要求,凡享受民族政策的民族考生,需签委培协议书,正常上线的民族考生无需签。
4、考生在学院详细登记本人准确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用于接收录取通知书和人事档案调档函,因录取通知书6中下旬寄出,应届考生面临离校,请留家庭地址、收件人;面临辞职或更换单位的考生,请留家庭地址;若收件人不是本人,务必写明某某转<考生本人名字>收字样,以备寄发录取通知书用;若本人来领录取通知书者,请于6月底与各学院秘书老师联系。)调档函抬头为空,考生将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填写上后自行办理。委培生不调档。
5、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3月18日-20日期间到我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由医院收取)。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乘火车来疆者,出站后可BRT1号至财经大学站即到。
7、会计学院联系电话:7842120。
新疆财经大学研究生处
201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