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大办发〔2016〕16号
关于做好2016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复试和录取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相关文件要求,现就我校201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做到公平、公开、公正,严把博士生选拔质量关;要突出对考生的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科研潜力等方面的考察,综合考虑初试和复试成绩,合理取舍。
二、选拔方式
我校今年采用公开招考、硕博连读、申请考核的方式选拔博士生。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博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由校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统筹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复试和录取工作办法,组织各学院开展相关工作,审查批准录取方案,解决复试录取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重大问题报请学校党委批准后决定。
(二)一级学科博士点所在学院负责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一级学科博士点所在学院负责组建,主管领导担任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应包涵各相关学科方向负责人,具体负责院复试录取工作细则或方案制定,组织实施本学院各学科点的复试录取工作。
各一级学科博士点成立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组成复试小组,一级学科博士点负责人任组长。领导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学术水平考查,确定综合面试内容、评分标准和程序等,形成复试办法或实施方案交一级学科博士点所在学院备案。
四、复试工作要求
(一)时间安排
复试工作于5月30日前全部结束,各学院于5月22日下午至5月30日期间自行安排具体复试时间,并将复试安排(附件2)和复试细则(或方案)于5月12日前报送研招办。
(二)资格复核
复试前各学院应按招生简章要求,查验研招办提供的考生报考资料,再次核实考生的身份。材料不全、材料签章不全的不予待录取公示。
(三)复试形式和要求
复 试以综合面试为主,可以辅以笔试和实践能力考核,满分100分。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 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复试中还应参考考生申请材料,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对跨专业考生在复试阶 段须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所有考试科目均为笔试。
复试程序要规范,要有现场录像、记录、成绩和评语(见附件1),并妥存备查。复试小组要对复试结果负责。
(四)试题管理
学院命制的复试试题、综合面试内容,要参照初试自命题工作管理规定,制订管理办法,按规定妥善保管。
(五)考生体检
复试的考生须空腹到校医院参加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拟录取名单及复试材料报送
各招生学院根据考生的复试总成绩,综合其历年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提出拟录取名单报研招办。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为需进一步考查时,可再次安排复试。
各学院6月2日前将考试复试录取材料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上报材料包括:
1.新疆农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情况表、体检表;
2.研究生处下发的考生报考资料;
3.拟录取名单;
4. 复试录取工作总结和建议。
六、拟录取和公示
拟录取考生初试分数须达到学校划定的分数线,分学科按考生复试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学院复试细则另有规定的,报研究生处审核后可按照细则规定进行录取。
复试总成绩=初试三门课总成绩÷3×60%+综合面试成绩×40%。
跨专业考生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未经公示的不予录取。录取结果我校将于6月公示,公示期为10天。对复试和录取工作有异议的,可通过以下方式反映。
受理部门:纪检监察室、研究生管理处
监督电话:8762099、8762956。
电子信箱:xjjytjc@163.com(注明“2016年博士研究生举报/咨询”字样)。
七、其他
(一)各学院应严格按照学校文件和复试细则开展复试录取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对考生提出的疑问要及时、正面答复。
(二)定向培养的博士研究生在拟录取前应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
(三)草学博士学位一级学科实行申请考核制,复试通知(办法)由草业与环境科学学院参照本通知制定,并报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备案。
附件:1.新疆农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情况表
2.2016年博士复试工作安排表
新疆农业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