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15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已入学近一个学期,对培养单位(系、部)的教学条件、导师情况已经有了初步的了解与认识,根据我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及管理办法》的要求,将于本学期末进行硕士研究生、导师的双向选择工作。现将双向选择工作安排如下:
1.各学科点、各专业方向具有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教师自行在学院研究生处网站下载《新疆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双向选择导师情况表》(专业学位研究生硕导使用),并按要求尽快填写,于2015年12月18日前将电子版一份与纸质文档两份上交各学科点研究生秘书,经所在系部初审后,统一上报研究生处。
2.凡是2013年未进入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聘任之列[详见《关于聘任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决定》(新艺院[2013])35号],但经过近两年努力达到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要求的(详见《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本次需填报《新疆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书》,完全符合要求的,可先行参加本次双选。《新疆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书》需于12月18日前交各学科点研究生秘书,经所在系部初审后,统一上报研究生处。
3.2015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于12月11日至16日在学院研究生处网站下载《新疆艺术学院研究生、导师双向选择表》,按照个人意向填报后,打印纸质版一式两份、并由所选择导师签字认可后,于18日前上交各学科点研究生秘书,经所在系部初审后,统一上报研究生处。
4.12月21日始,研究生处将各学科点、各专业方向硕士研究生导师情况在部门网站公示3天。
5.上述程序完成后,研究生处、各学科点将根据双选结果公布各学科点、各专业方向硕士研究生导师指导学生人数及姓名,无异议后,双选结果将不再变动。各系部、研究生处将按照《新疆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选聘及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各专业方向硕士研究生导师进行管理。
6.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硕导确定后,硕导应尽快与研究生共同制定《新疆艺术学院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书》,此项工作要求于12月30日前完成,以便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下学期课表的制定。
研究生处
201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