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文台始建于1957年,目前研究领域包括射电天文、光学天文和应用天文,主要从事脉冲星、恒星形成与演化、活动星系核、高能天体物理、天体化学、微波接收机、数字技术应用、空间目标与碎片、卫星导航、GPS等多个方向的研究与观测。现有“射电天文”、“光学天文与技术”、“应用天文”三个专业研究室,下设五个特色研究团组,已与美国、荷兰、澳大利亚、德国等二十多个国家及国内多个科研机构和大学建立了合作关系。新疆天文台射电天体物理实验室是中国科学院射电天文重点实验室成员,也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重点实验室;拥有南山观测基地、CAPS喀什地面站、奇台基地等五个野外观测站。其中,南山观测基地是与国际接轨的综合性天文观测基地,是国际甚长基线干涉测量(VLBI) 网的重要台站,也是我国载人航天、探月工程和区域定位网等空间学科战略发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台站;率先建立了国内脉冲星观测研究基地,是国内重要的厘米波 分子谱线观测研究基地以及活动星系核观测研究基地;新疆天文台还承担着空间目标与碎片观测、探月工程等多项国家重大战略任务。新疆天文台正在积极推进全世界最大口径的110米全可动射电望远镜项目,该望远镜建成后将成为国际一流的基础科学研究平台,可极大提高我国天文理论研究及实测和技术应用能力,及时满足国家在航天测控和深空探测领域的需要。
新疆天文台拥有天文学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培养点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新疆天文台2016年拟计划招收学术型博士生6人(含硕博连读生),招生专业为“天体物理(070401)”及“天文技术与方法(0704Z1)”,适合原专业为天文、物理、数学、化学、光学、机械、微电子、计算机、信息、自动控制等毕业生报考。新疆天文台2016年博士进行秋季招生。在读期间,可享受奖助学金和各类补贴,其中奖助学金为3000-4200元/月,还可申请国家、中科院各类奖学金;在学术刊物发表论文可获发表论文奖金;在台期间,可享受每年一次报销路费的探亲假。
一、培养目标
我台招收的学术型博士学位研究生,旨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及相关工作的能力,能在科学研究和专门技术等方面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新疆天文台普通招考的博士学位研究生,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
其中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是指: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达到与硕士学位同等学力;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结业生(报名时已取得结业证书);
③报名时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但尚未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台规定的体检要求。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境外留学人员应获得硕士学位,并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硕士学位认证后方可报考。
(二)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除符合上述有关要求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已取得报考专业6门以上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成绩通知单)。
2.已在公开出版的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论文2篇(第一作者);或获得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为主要完成人);或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
3.我台要求的其它条件。
(三)三年学制的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最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两年学制或两年半学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需取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必须取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考。
(四)我台可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该专项计划实行“与普通招考生统一考试、单独划线录取、定向少数民族地区培养”的政策,主要面向少数民族考生。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除了需具备上述第(一)款中各项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考生原籍在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4省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湖北恩施自治州等地区,或者是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等学校和培训机构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3.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处审核同意报考。
4.保证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
(五)在学的硕博连读生转博,按我台具体通知要求报考。
(六)下列情况的考生报考时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
1.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
2.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服务期的在职人员考生。
3.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
(七)我台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全部为国家计划内全日制脱产学习博士生。有特殊原因不能保证全脱产学习的考生,应在报考和复试时向我台和导师说明。
(八)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报考手续。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报名手续
考生在报考前可与我台的招生部门或导师取得联系。所有考生必须参加中国科学院大学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秋季入学博士生网报时间:2015年12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包括硕博连读转博考生和普通招考考生(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
2.网上报名方式:
请考生登陆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ucas.ac.cn),点 击“博士报名”,根据自己的情况分别选择“普通招考”、“硕转博”两种类别之一进入相应的报名系统中,进行考生注册。其中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在“普通招 考”类别中报名,进入系统后在考试方式栏中选择“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应届生应按“普通招考”类别报考。网上报名时请务必仔细阅读系统 中的“网报公告”,凡未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普通招考”类别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我台招生部门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1)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打印件(考生本人签字);
(2)2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书(推荐书在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资料下载”区或新疆天文台网页“研究生教育”区下载,由推荐专家填写后寄至新疆天文台招生办公室(也可密封后由考生转交);
(3)硕士课程成绩单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4)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境外留学人员学位认证复印件;
(6)天文台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
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由原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处审核盖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空表可从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资料下载”区下载)。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按本简章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及报考单位的要求提交其它有关材料。
硕博连读转博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我台研招办提交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打印件,以及硕转博申请材料。
4.我台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后,向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在复试阶段将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普通招考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1.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2.初试的笔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课(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免试)、外国语(语种以各单位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听力测试在复试中进行)和不少于两门的业务课,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政治理论课、外国语由中国科学院大学统一命题。
3.初试时间
秋季入学招生考试:外国语:2016年3月19日上午8:30-11:30;政治理论:3月20日下午2:00-5:00。专业课考试时间原则上安排在3月19日下午和20日上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复试的时间、内容和方式按天文台相关规定进行。
5.同等学力考生除了必须参加政治理论课笔试外(在初试时进行),还必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硕士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闭卷笔试,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加试的科目名称和测试范围以及具体时间、地点等,天文台将事先通知相关考生。
五、体格检查
新疆天文台体在复试阶段组织考生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进行。
六、录取和入学注册
1. 我台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含面试成绩,以及对考生硕士或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或学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专家推荐书 等材料的综合考评结果)、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初试成绩达不到规定的分数线或复试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政审或体检不合格 的考生也不予录取。
2.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在录取前须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协议。录取数据上报后不得变更录取类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全部属于定向培养。
3.被录取的考生应在我台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注册。任何考生均不得以保留入学资格等方式延期入学。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供有关证明,且应以书面形式向我台请假,经批准后请假方为有效。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4.被录取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未获得硕士学位者或不能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原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收费及待遇
国家计划内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生。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的收费标准同上。
硕博连读转博考生经考核录取为博士入学时,按博士身份缴纳学费。
九、学习年限
中国科学院大学招收的博士学位研究生实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
1.博士生基本学制一般为3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6年;
2.通过硕博连读方式招收的博士生,包括硕士阶段在内修读年限一般为5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
十、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按教育部制定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一、就业
非定向博士生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定向培养的博士生毕业时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就业。
十二、其它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委培、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台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台不承担责任。
2.硕博连读生的考核和录取,我台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3.考生可通过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ucas.ac.cn) 或新疆天文台网站(http://www.xao.ac.cn/yjsjy/zsgl/sszs/)查阅全校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新疆天文台联系方式等相关招生信息,或直接与我台联系咨询报考事宜。
4.本简章如有与国家、国科大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上级单位新政策为准。
联系部门:新疆天文台研招办
联系人: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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