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9〕26号)和《关于做好石河子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研发〔2019〕5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19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录取工作方案和初试成绩基本分数线进行公布。
一、录取工作方案
(一)初试及复试成绩
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初试成绩包括初试考试3门科目的成绩,满分300分。
复试成绩由考生的口语测试和专业综合面试成绩构成,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复试成绩是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按比例计入考生的总成绩。
(二)录取规则
1.根据不同学科、专业,分别确定初试成绩基本分数线。
2.根据初试、复试成绩,结合素质审核结果,综合评估考生各方面的表现,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3.复试成绩、政治理论及加试专业课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报考资格不符或不能按期提交材料的考生将不予录取,最终录取名单以通过中国研招网审核为准。
二、初试成绩基本分数线要求:
英语≥50,业务课≥60,总分≥190
三、“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初试成绩基本分数线要求
英语≥40,业务课≥34,总分≥119
四、信息公开公示及申斥渠道
在初试、复试及录取阶段,将通过“石河子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shzu.edu.cn/)公布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拟录取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
为确保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设立举报信箱及举报电话,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
举报信箱:石河子大学纪委信箱(中区行政楼门前、北区农学院门前);
电子信箱:bgs_jw@shzu.edu.cn;yjs10759@163.com;
举报电话(传真):
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0993-2058582(传真)
石河子大学纪委:0993-2058019、0993-2057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