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石河子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石河子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实施方案》,经石河子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批准,决定拟录取花东来等18名考生为石河子大学2015级博士研究生,现予以公示。
在我校2015年博士研究生正式录取前将进行报考资格复查工作,资格不符或不能按期提交材料的考生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公示时间:2015年3月4日—3月17日(十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于2015年3月17日前向石河子大学监督部门反映。
举报信箱:石河子大学纪委信箱(中区行政楼门前、北区农学院门前);
电子信箱:bgs_jw@shzu.edu.cn;yjs10759@163.com;
举报电话(传真):
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0993-2058582(传真)
石河子大学纪委:0993-2058019(传真)、0993-2057613
石河子大学2015年博士“申请-审核制”拟录取名单(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