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大学招收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维吾尔语言)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少数民族语言高层次专门人才特培计划”硕士学位研究生,是教育部根据新疆经济社会的发展需求专门实施的一项高层次人才特殊培养计划。重点为国家和自治区培养一批熟悉少数民族语言文化,能够熟练驾驭汉语和维吾尔语言的高层次教学、研究、翻译和文秘人才。为提高我校接收的推免研究生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接收对象
接收对象:就读中国语言文学类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维吾尔语言)专业,母语为汉语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留级学生,母语为非汉语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民考汉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接收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品德优秀,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2.学习勤奋,刻苦钻研,成绩良好。
3.取得所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占用申请人所在学校推荐指标)。
4.专业能力较强,志愿从事国家通用语言和维吾尔语言的教学、研究、翻译工作,对国家通用语言和维吾尔语言学习兴趣浓厚,具有较好的表达沟通能力,有一定学术研究兴趣和潜力。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并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测试标准。
6.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7.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8.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推免研究生优先接收。
(1)在思想政治、道德方面表现突出,在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反对“三股势力”及其活动、反对非法宗教活动、抵御宗教向校园渗透,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斗争中或其他社会公益活动中有重大立功表现;
(2)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或学校评定的各类奖学金;
(3)专业业务实践能力突出,口语表达、口译优秀;
(4)在学期间参加英语四、六级考试,获得相应合格证书;
(5)在学期间参加科研创新活动或学科(专业)竞赛,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或公开发表科研论文;
(6)大学就读期间应征入伍并退出现役。
三、接收名额
计划接收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维吾尔语言)的应届本科毕业生39名,其中接收喀什大学16名、新疆农业大学7名、昌吉学院11名、伊犁师范大学5名。
四、接收程序及材料
1.推荐高校须按照我校的推荐要求于9月28日前向我校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寄送推荐名单及学生材料;
2.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完成志愿填报、注册、交费等相关手续;未在网上成功办理的,推免无效。
3.学院须在9月30日前完成对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进行初审;
4.研究生处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发送复试通知,学生确认通知;
5.凡接受推免的学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推免资格复查、体检及专业素质能力测试(复试),在全面考查的基础上,择优录取。
6.学生需要向我校提交:
(1)《喀什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少数民族语言高层次专门人才特培计划”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喀什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审核表》;
(3)《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4)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5)学生证原件、复印件;
(6)大学英语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7)在校期间其他相关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其复印件;
(8)在校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学术研究成果或证明的原件、复印件;
(9)加盖就读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成绩单(须含总成绩及班级、年级排名)原件;
(10)其他申请材料涉及的有关证明材料(须证明单位盖章)。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收:
1.思想政治与道德品质审查不合格的;
2.有违纪行为并受过处分者
3.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4.未通过网上报名,完成网上推免程序的;
5.具有其他限制性政策条件,不适合接收的;
6.经查实有其他违反招生规则情形的。
五、本办法由喀什大学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附件1:喀什大学接收“少数民族语言高层次专门人才特培计划”申请表
附件2:喀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审查表
附件3: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免生登记表
附件4:喀什大学接收名单汇总表
喀什大学
2023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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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2:喀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审查表.doc】已下载55次
附件【附件3: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免生登记表.doc】已下载5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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