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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社科处】关于开展2018年企业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的通知_天津科技大学

天津科技大学 免费考研网/2018-04-23

各有关学院:

为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完善技术创新体系,鼓励和引导科技人员服务我市的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促进高校、科研院所科技要素向企业转移,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打造创新发展新动能,根据《天津市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津科基〔2017〕14号)的有关要求,天津市科委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企业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

一、选派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

2.具有扎实的相关产业领域专业知识、较强的研发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工作责任心;

3.熟悉企业科研情况,有志于从事产学研结合工作,对服务科技型企业有浓厚兴趣,能帮助科技型企业解决发展中的科技问题。

二、选派期限

一般为2年,鼓励选派期限到期的企业科技特派员继续申请。

三、选派程序

1.申请人与拟入驻企业进行对接协商,签订派驻协议书;

2.各学院将拟推荐的企业科技特派员推荐名单报科技处,学校统一报送市科委;

3.市科委联合市教委根据推荐名单和企业科技特派员的选派条件,确定本年度拟选派的企业科技特派员人选,并予以公示。

四、其他要求

企业科技特派员派出期间要结合入驻企业的实际需求,扎实开展相关工作,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发挥应有的作用。同时,企业科技特派员要做好工作总结,按照市科委的要求,将总结材料上报。
请各有关学院在2018年5月9日之前,将本单位推荐的2018年企业科技特派员相关材料(纸质版协议书3份,信息表和一览表1份,电子版)报科技处。

联系人:王维君

联系电话:60602906

电子邮箱:kjcg@tust.edu.cn





科技处 社科处

2018年4月18日
附件:附件2 企业科技特派员入驻企业信息登记表.doc
附件:附件1 企业科技特派员派驻协议书.doc
附件:附件3 企业科技特派员推荐情况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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