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以培养拔尖创新人才为目标,优化研究生生源结构,鼓励校内优秀本科生继续在我校深造,我校决定开展2018年选拔理工科技创新人才免试研究生推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2018年理工科技创新人才的选拔工作在三个具有博士点授权学科学院开展。
二、选拔基本条件
1.符合《天津理工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试行)》中规定的遴选推荐基本条件;
2.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创新潜质和专业素质;
3.本科在校期间有从事科研工作经历,参加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并获得相关的成果。
要求须符合以下从事科技创新工作条件之一:
(1)学科竞赛中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
(2)以第一负责人完成省部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成功结题;
(3)师生合作立项课题参与人(前三名)完成省部级以上科技立项项目,并成功结题;
(4)以第一负责人完成科技立项项目,并成功结题;
(5)以第一作者在正式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或以第二作者在高水平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学生所在学院依据学科特色认定高水平学术刊物)。作者第一单位要求为天津理工大学。
三、组织领导
1.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理工科技创新人才免试研究生推免工作的政策制定和组织领导工作。研究生院负责制定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2.各相关学院要认真研究《天津理工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试行)》,深入动员,并负责申报人员的资格审查和面试工作。
四、选拔流程
1.资格审查
各学院根据选拔条件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及认定,报学院领导小组审批后,确定学院“理工科技创新人才”申报名单,学院自主确定面试比例,无异议者参加面试环节。
2.面试
各学院成立 “理工科技创新人才”选拔面试小组。选拔面试小组负责本学院相关面试工作。面试组成员原则上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小组成员由5人组成,面试组成员要明确给出面试成绩并签字存档。面试全程录音录像。面试内容包括:外语水平、创新能力、专业素养、本科表现等部分内容。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面试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获得推荐。
3.录取及公示
面试合格的学生,按照学习成绩排名,根据各相关学院分配名额,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理工科技创新人才名单, 学院公示后,报研究生院备案,研究生院统一报送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五、其它事宜
1.学生报名时间:2018 年 9 月 6日-7 日。
2.学院推荐报送截止时间:2018 年 9 月 9日下午 16 点前
3.已分配名额的学院如无人申请或无人通过面试,名额由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另行决定分配。
天津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2018 年 9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