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化工学院自 2010年4月7日起复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复试内容及形式:
复试内容:
1、第一外国语听力测试(笔试,满分10分,考试时间30分钟)
2、专业课考试(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2小时);
化学工程、化学工艺、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专业硕士)复试科目均为《物理化学》;药物化学专业复试科目为《药理学》。
3、综合面试(含英语口语测试),满分为100分。
二、复试时间安排及要求:
2010年4月7日上午
9:00—12:00复试报到验证、学院实验室参观
地点:天津理工大学老校区(王顶堤校区)荟贤堂
2010年4月7日下午13:30学生面试
地点:天津理工大学新校区化学化工学院 19号楼216、226
4月8日上午8:30—11:10英语听力、专业课笔试
地点:天津理工大学新校区化学化工学院 19号楼216、226
注:如有外地考生来不及参加 7日下午面试,可提前申请8日下午面试,时间地点不变(下午13:30;19号楼216、226)。
三、考生复试报到时需带齐下列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备查验和留存
1、准考证原件
2、身份证(现役军人查验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生证(应届生)原件及复印件、往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红章)
5、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外语专业考生查验专四、专八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天津理工大学2010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政审表》
7、复试通知书
《天津理工大学 2010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政审表》及《复试通知书》由考生自行下载,用A4规格的纸打印,贴本人近期一寸照片,并按要求填写内容并盖章,在规定时间内持复试通知书及其他要求审核的材料到我校报到,经研招办资格审查合格后在“复试通知书”上加盖公章,通知书方为有效。考生持复试通知书参加复试。
考生如有问题请和化学化工学院贾老师联系: 022-60214259; 13920643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