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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财经大学2013年研究生报考须知

天津财经大学 考研网/2016-02-05


  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3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在报纸或杂志期刊上公开发表一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也可以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但不能跨专业报考,且报名点必须选择天津财经大学,不接受在外地报名。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且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6)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7)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硕士研究生报名条件:
  1.报名参加会计硕士、金融硕士、应用统计硕士、税务硕士、国际商务硕士、保险硕士、资产评估硕士、翻译硕士、审计硕士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4.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其它信息详见网页:天津财经大学研究生教育网(pub.tjufe.edu.cn/department/yanjiushengyuan/index.asp)
  MBA咨询电话:**MPAcc、审计硕士咨询电话:**
  MPA及其他专业硕士咨询电话:**

  三、我校2013年招收推荐免试、单独考试、全国统考、专业硕士联考考生。全国统考各专业均可招收非定向、定向、委培、自筹经费研究生。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考生录取时由用人单位、培养单位和学生本人签订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合同书。各专业招生数均含推荐免试研究生数。
  
  四、我校201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科目中政治理论、英语、数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硕联考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他各专业的专业基础课均由我校自行命题。
  
  五、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写明联系方式、详细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
  
  六、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
  国家统一时间,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
  
  七、凡初试上线者,须参加复试,复试内容:
  ①所报专业的专业课(笔试)
  ②英语听力、口语测试(相当于六级水平)
  ③综合面试
  MBA、MPA的复试内容请初试后关注我校网站。
  
  八、学制为2-3年。
  
  九、单独考试考生须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四年或四年以上,已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或单位业务骨干,且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在网上报名时,报名点必须选择天津财经大学。
  
  十、各专业招生人数考生可参考《天津财经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具体招生计划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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