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导师、研究方向查询(暂不含工程博士)
附:天津大学全日制博士各类型招生情况一览表
招生类型/考试方式 |
招生对象 |
报名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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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攻博 |
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被推荐高校列入推免生名单 |
2017年6月30日—2017年9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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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博连读 |
天津大学2015级、2016级在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
2017年10月—2017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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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 通 招 考 |
面向本校选拔 |
面向本校2018年1月或6月毕业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含全日制专业学位) |
2017年10月—2017年11月 |
导师团计划 |
1. 学历教育应届硕士毕业生(2018年1月—7月毕业,录取类别:非在职); 2. 本科学校为原211工程高校或所学专业所类属的学科在最新一轮全国高校学科评估列参评高校数前30%(含)以内的其他重点高校; 3. 硕士学校为原211工程高校(不含天津大学)或相关领域中科院院所或所学专业所类属的学科在最新一轮全国高校学科评估列参评高校数前30%(含)以内的其他重点高校。 |
2017年9月—2017年11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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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招考 (含少民、对口支援<海南大学、青海民大>、在职定向等) |
1. 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其中境外所获学位需出具“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2. 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入学前获得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3. 获学士学位6年以上(2012年9月1日前获得),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 |
2017年10月—2018年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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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青海民族大学、海南大学等高校联合培养博士 |
依照最新招生简章执行 |
预计2018年4月—2018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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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博士 |
含先进制造、能源与环保两个领域,面向国家重点行业、国家重大工程项目、战略行新兴行业中的技术骨干 |
2018年4月—2018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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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援疆计划 |
1. 我校为新疆地区等高校定向培养博士学历师资。 2. 该招生计划单列,通过我校博士生招生考核办法录取后,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毕业后到对应院校工作不少于8年(含) |
2018年4月—2018年5月 |
注:上述报名时间仅为参考,具体时间以我校研招网公布的各类型招生简章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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