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扎实的藏学理论功底,能独立开展藏区重大现实问题研究和实务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选拔方式
面向社会招生,实行“申请-审核”制,择优选拔。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2015年拟招收6名,每个方向招收1名。
代码 |
研究方向 |
考试科目 |
1204Z01 |
藏区社会稳定与治理研究 |
1101英语或1102日语 2201藏学综合 3301民族宗教学 |
1204Z02 |
藏传佛教管理研究 |
|
1204Z03 |
藏区社会问题研究 |
|
1204Z04 |
藏医药传承与发展研究 |
1101英语或1102日语 2201藏学综合 3302藏医药学基础 |
1204Z05 |
藏传佛教教义科学阐释 |
1101英语或1102日语 2202藏传佛教原理 3303藏汉翻译理论与实践 |
1204Z06 |
藏族历史文化经典汉译研究 |
四、学习年限、学费及奖助
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学费每年10000元。奖助学金参照青海民族大学和天津大学相关奖助体系执行。
五、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服务国家藏区发展战略,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其中获得境外学位者需出具“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2. 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2015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
3. 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2009年9月1日之前),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须提交在报考专业的硕士课程成绩证明(包括全部必修课和学位课,且成绩合格),并提供在报考专业或相近领域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天津大学认定的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2篇;或在本职工作领域有一项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六、申请-审核程序
申请-审核程序共分为申请、审核和录取三个阶段。
A申请环节: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15年4月27日—5月20日。
流程:登录http://121.193.130.78/bszs/front/,注册并完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在“专项计划”中选择“与青海民族大学联合培养博士”;报考院系所选择“管理与经济学部”;报考专业选择“公共管理”;在“填写联系信息”板块的“备注”字段中必须写明本人报考的“研究方向及代码”;是否参加e-Learning测试选择“否”;语种为英语或日语,考生可二选一)。
(二)递交申请材料
时间:2015年5月23日
地点:青海民族大学鸿文楼3楼
缴费:现场缴纳复试费90元/人
材料内容:申请材料在初审阶段以电子版形式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申请人须将下述材料的(2)-(10)项按照《天津大学2015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材料模板》(见附件1)格式要求按顺序转化为一个PDF文件上传报名系统。证书、证件、成绩单、能力证明材料等上传内容须清晰可见,附件总大小不超过20M。
申请材料清单如下:
(1)天津大学2015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该表由网报系统生成,打印后手写签署本人姓名、张贴照片并完成相应栏目的审批手续);
(2)申请信(可自行设计完成,要求文末手写签名);
(3)个人自述(限1页);
(4)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核验原件);
(5)本科、硕士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研究生管理部门开具的应届生证明)(核验原件);
(6)硕士阶段的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及评议书;
(7)本人已有科研成果的复印件;
(8)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人员须提供硕士课程成绩证明材料以及两篇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报考专业或相近领域公开的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或省部级奖励;
(9)个人职业发展计划(2000字左右);
(10)政审合格证明材料;
(11)两份副高以上专家推荐书(其中一位为考生的硕士指导教师)(见附件2)。
(三)资格审查
导师组集中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筛选,确定进入考核环节的考生名单,并在博士招生管理系统中予以确认和在网站公示。
B审核环节
(四)多元考核
时间:2015年5月23日-26日
地点:青海民族大学
多元考核部分共计500分。
1.语言考核:
考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语种为英语或日语,考生可二选一。
注:报考藏区社会稳定与治理研究、藏传佛教管理研究、藏区社会问题研究、藏医药传承与发展研究等方向的考生需加试藏语文,考试方式为笔试,不计入考生总成绩,仅作为参考。
2.综合考核:
分为专业基础测试、专业综合测试、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
(1)专业基础测试:
测试方式为笔试,满分为200分。其中,藏学综合、民族宗教学、藏医药学基础等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均为汉文试卷,考生用汉文答题;藏传佛教原理、藏汉翻译理论与实践等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汉文、藏文各占50%左右。
(2)专业综合测试
测试方式为面试,满分100分。
a.主要考查考生了解相关研究方向所需的基础理论与方法;考查相关研究方向所取得的最新成果、研究手段、存在的问题、发展趋势等;
b.在测试考生报考的专业中,考生随机抽取所报考专业的3-5个综合测试问题,采取老师提问,学生进行口头作答方法;
(3)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
测试方式为面试,满分100分。
a.重点测试考生研究生期间或工作期间所取得的创新成果、科研与学习经历,考生应突出自己的研究成果、参加的科研项目、发表的论文和参加的学术会议等。采取考生介绍和老师提问的方法;
b.考生用PPT作5~10分钟的学术工作汇报,介绍自己的学习及科研情况;
专家组根据考生所取得成果的创新性、投入的精力、工作态度、科研能力、学术水平、表达与交流能力等方面现场打分,取平均分作为专业综合测试、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成绩。
C录取环节
(五)录取原则:学校依照各研究方向,录取时分别按照多元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按照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同时,兼顾“政治过硬、业务扎实、注重潜质、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详见复试录取办法)
(六)录取类别:
1. 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考生须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转入天津大学,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2. 全日制定向博士研究生:考生自愿决定是否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转入天津大学。定向单位必须与天津大学签订协议书,毕业后考生按协议就业。
七、毕业及学位
完成培养任务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颁发天津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并授予管理学博士学位。
八、监督机制
成 立两校联合监察小组,对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进行全过程监察督导。对于申请和审核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 肃处理;对于申请和审核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考天津大学博士研究生资格,已被录取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或研究生指导教师,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申诉人可向青海民族大学或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纪委、监察部门进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九、其它说明
1. 申请人必须保证各项申请材料的真实和准确,凡发现有伪造材料并经核实,即取消申请、录取资格、直至学籍,三年内不接受其报考申请。
2. 对在博士生入学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三年内不接受其报考申请。
3. 为保证培养质量,博士生均须全日制脱产学习。
4. 有关报名、考试、成绩查询及录取等信息,青海民族大学研究生部和天津大学研招办网页会及时公布,敬请关注。
十、联系方式
青海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 话:0971-8237294 邮 编:810007
联系人:却 洛
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 话:022-27404743 邮 编:300072
联系人:张立迁
附件:
业务课参考书目
1.藏学综合
①《藏族文化发展史》,甘肃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丹珠昂本著;
②《西藏佛教发展史略》,中国藏学出版社,2010年版,王森著。
2.民族宗教学
①《宗教学通论新编》,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版,吕大吉主编;
②《民族理论通论》,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金炳镐著。
3. 藏医药学基础
①《藏医药学基础理论》,甘肃民族出版社,1999年版,毛继祖主编;
②《分析化学》(第五版,下册)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武汉大学主编。
4.藏传佛教原理
①《土观宗派源流》(汉文),西藏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土观·罗桑却季尼玛著,刘立千译;
②《教派》(藏文),民族出版社,2004年版,东噶·洛桑赤列著(东噶·洛桑赤列文集第三卷)。
5.藏汉翻译理论与应用
①《汉藏互译教程》(汉文),民族出版社,1999年版,周季文、傅同和编著;
②《更敦群培文集精要》(汉文), 中国藏学出版社,1996年版,更敦群培著,格桑曲批译,周季文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