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及专项招生计划安排,在相关高校推荐报考名单的基础上,经我校各院级材料初审小组基于考生专业素质、学术水平、综合素质能力及培养潜质等方面综合评价,并经所申请导师以及学院同意后,拟确定专项博士初审具备参加多元考核环节资格的考生名单(见附件)。同时请初审合格的专项博士考生阅读以下特别说明部分:
1.初审合格名单公示日期为2020年4月28日~5月15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首先向报考学院以及所在高校反映;未得到明确回复的可向再次学校实名反映(受理电话022-27401195或邮箱tjub27401195@126.com),并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在疫情防控非常时期,受客观条件限制,为防止弄虚作假,待录取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全面线下审查(包括报考资格、个人信息、证明材料及体格检查等方面),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及违反招生简章相关规定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专项计划考生应首先获得所在高校的推荐(少民骨干考生除外),未获推荐的考生初审状态无效,所有专项计划考生以本次公示信息为准。
4.原则上,专项计划博士招生考核安排与普通类型一致,不再单独另行通知。远程多元考核安排以及学院远程考核办法请及时查阅我校研招网和各学院网站。
远程多元考核安排http://yzb.tju.edu.cn/xwzx/zxxx/202004/t20200428_31673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