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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教育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方案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2016-05-29

根据教育部有关研究生招生、录取文件精神,结合我校今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我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和调剂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学院组成院级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纪检工作负责人、分管学生工作的党 委副书记及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制定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具体考核工作,同时负责处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2、学院根据各学科、专业的实际情况,成立了综合复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小组,负责实施对考生的综合面试考核。

二、资格审查

所有列入学科、专业复试名单的考生,均可于 3月14日开始至复试工作结束前登陆查询分数系统界面(http://121.193.130.231:8088/gsscore/index.jsp),跳转至网上交费平台及时缴费(支付宝账户),复试费标准为90元。

完成缴费后,学生可适时在网上下载打印《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持《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及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应届本科 生持学生证)到天津大学进行资格审查。参加复试前,学生将加盖好印戳的《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交回至学院研究生教务老师或复试小组秘书审验。

综合面试环节收取成绩单(往届生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复试全部结束后,学院收回《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并再次审验考生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生证)。

特别提示:

1、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2、学生证如果丢失,需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3、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已经缴纳复试费的考生,参加校内调剂复试不必重复缴费。

4、如需领取复试费发票,请于4月13日—15日,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第9教学楼104室)领取。

5、研究生院仅负责对上学校线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是否可参加复试详见各报考学院网上通知。

6、复试结束后,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三、复试内容

    包括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专业能力考核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考核包括实验(实践)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

    专业能力考核:

(1)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听说能力测试内容一般应包括公共外语和专业外语。

(2)专业课笔试主要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考试时间一般为90分钟,笔试科目必须按照考生报考专业所规定的科目进行。

综合素质考核:

(1)实验(实践)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其理论联系社会实际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采用笔试方式进行。

(2)综合面试由参加复试的老师直接提问或由考生当场抽题作答。考核内容应涉及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生的 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核,考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考生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潜 力考核;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考核,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素质以及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考核等。

对于综合面试,各专业复试小组可根据学科自身特色制定更加详细的面试方案。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综合面试由各专业复试小组负责考核,面试成绩由每位复试小组成员独立给出分数,然后取算术平均值得出。

四、复试规则

1、复试比例及名单

按照学校对学科门类(领域、专业)所确定的复试分 数线,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即为合格生源,只有合格生源才能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各学院在学校复试分数线基础上,严格实行差额复试,将考生按照初试成 绩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确定本学院各学科、专业复试考生名单,复试考生人数一般为招生规模(招生计划数减去推荐免试生数)的120%-200%之间。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

2、复试评分及成绩

复试成绩总分200,其中专业能力考核80分,综合素质考核120分。专业能力考核成绩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5分、专业课笔试65分;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包括实验(实践)能力测试30分、综合面试90分。

考生复试成绩应包括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成绩之和,其复试成绩低于120分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

五、录取规则

(一)录取规则

1、贯彻对考生进行德智体能全面衡量的精神,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各学院(部)对参加复试合格的考生先录取报考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

2、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2.5)×60% +复试总成绩×40%

管理类联考总分为300的专业,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1.5)×60% +复试总成绩×40%。

3、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4、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总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5、对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能录取。

   (二)特殊情况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援藏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单独考试考生的复试工作由研究生院会同相关学院(部)负责,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同等学力考生(包括高职高专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本科结业生)复试期间必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3、依照《天津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夏令营通知》的有关招生优惠政策:参加夏令营并考核合格者,报考天津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成绩达到我校的相应学科门类复试基本分数线(含总分、单科分数)标准后,可直接参加复试,表现优异者可优先拟录取。

六、调剂录取

1、调剂的基本原则: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调出专业)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线。考生报考专业和调剂专业必须是统考科目基本相同(不同外语语种、数学一~三及自命题数学视为基本相同)、自命题科目相近。

2、以下两类考生有资格参加校内调剂:第一类是已经参加报考专业复试而未被录取的考生,第二类是已经达到学校复试分数线而未参加报考专业复试的考生。这两类考生享有同等的调剂资格。

3、对合格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可从其他学科、专业合格生源中进行调剂录取。按照第一志愿优先原则,调剂工作首先在学院(部)内部进行。

对于跨学院(部)参加校内调剂的考生,由本人向调入学院(部)提出调剂申请,经调入学院(部)同意(由考生持《报考天津大学2016年硕士生校内调剂申请表》签署意见)后,并经研招办在后台进行跨学院操作后,方可另行组织复试。调剂考生不允许和第一志愿考生一同复试,对调剂考生进行复试的要求与第一志愿考生复试要求相同。

招生单位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4、对未被我校录取但符合教育部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在全国统一录取工作开始后,研究生院会同有关院系将积极帮助考生办理向外校调剂手续。

七、各环节具体时间安排(仅限统考考生,推免生不必参加)

项目

参加范围

时间

地点

工作要求

资格

审查

机械、建工、化工、材料、理、文、教育、环境、计算机、软件、马克思学院参加复试的本校考生、已到北洋园校区准备复试的非本校考生(化工、文学院)

3月17

上午9:00-1200

下午1:30-4:30

北洋园校区1895楼A308

1、3月14日起至复试工作结束前,登陆研招网交费平台缴纳复试费

2、下载《资格审查合格单》

3、如需领取复试费发票,请于4月13日—15日,到卫津路校区第9教学楼104室领取。

注:在北洋园校区参加复试的化工学院、文学院非本校考生资格审查可不限地点(两校区任选一处参加资格审查)

精仪、自动化、电信、建筑、管理、药、生命、海洋、国际工程师、法学院、地科院参加复试的本校考生

3月17下午1:30-5:30

卫津路校区25教学楼A区一层大厅

机械、自动化、建工、建筑、材料、马克思、环境、软件、法学院、地科院复试的非本校考生

3月18上午8:00-12:00

精仪、电信、管理、理、计算机、教育、药、生命、海洋、国际工程师学院参加复试的非本校考生

3月18下午1:30-5:30

补漏

3月21下午1:30-4:30

卫津路校区第9教学楼104室

体检

机械、建工、化工、材料、理、文、教育、环境、计算机、软件、马克思学院参加复试的本校考生、已到北洋园校区准备复试的非本校考生(化工、文学院)

3月16下午1:00-4:00

北洋园校区北洋门诊部

1、持身份证、准考证(或学生证)、一寸照片(体检表张贴)、笔(填表用)参加体检;

2、缴纳体检费60元(若其余时间体检,费用由校医院依照另外标准收取)

3、体检完毕后,需将体检收费单据红联,加盖“体检表已交”印章后交回学院(交回方式参看学院安排)

注:在北洋园校区参加复试的化工学院、文学院非本校考生体检可不限地点(两校区人选一处参加体检)

精仪、自动化、电信、建筑、管理、药、生命、海洋、国际工程师、法学院、地科院参加复试的本校考生已到卫津路校区准备复试的非本校考生(不区分学院)

3月17上午7:30-11:30

卫津路校区校医院

机械、精仪、电信、生命、国际工程师学院、法参加复试的非本校考生

3月17下午1:00-4:30

建工、建筑、自动化、马克思、环境、软件学院参加复试的非本校考生

3月18上午7:30-11:30

材料、管理、理、教育、药、计算机、海洋学院、地科院参加复试的非本校考生

3月18下午1:00-4:30

专业知识测试

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单参加考试)

3月19 上午8:30-10:00

24楼206

 

实验实践能力测试

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单参加考试)

3月19上午10:30-11:30

24楼206

 

外语能力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证明参加面试)

3月19下午1:30开始

24楼304

面试顺序见教室门口

综合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教育学专业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证明参加面试)

3月19下午1:30开始

24楼303

面试顺序见教室门口

资格审查合格的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现代教育技术(专业学位)、教育管理(专业学位)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证明参加面试)

3月19下午1:30开始

24楼302

面试顺序见教室门口

资格审查合格的应用心理学专业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证明参加面试)

3月19下午1:30开始

24楼301

面试顺序见教室门口

八、联系方式与考生注意事项:

1.复试面试时学生将成绩单(往届生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及《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交面试小组秘书。

2.复试的学生在专业知识测试时将体检收费单据红联,加盖“体检表已交”印章交给监考老师。

联系电话:022-27401809

联系老师:卢老师

考生注意:

    由于时间紧迫,采取网络通知。请参加复试的考生认真阅读上文后,再将回执(见附件)务必于3月16日前上传到luyp2010@126.com电子邮箱。

天津大学教育学院

2016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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