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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环境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 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2016-05-29

天津大学环境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

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2016年天津大学环境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   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学院根据本院各系各学科的实际情况,成立复试小组,每个小组由3~7名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负责实施对考生的实验(实践)能力测试和面试考核。复试小组设组长1名,组长一般应由教授担任,负责本小组的复试工作。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复试的科学性。采用综合性、多元化的考察方式和方法,积极探索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使拔尖创新人才能够脱颖而出。

2、全面考查,有所侧重。在德智体能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注重对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核,注重对思想政治素质和身心健康状况的考核。

3、成绩量化。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都要有量化结果。

4、复试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复试过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操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5、以人为本、服务考生。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复试工作

(一)资格审查

所有列入学科、专业复试名单的考生,均可于3月14日开始至复试工作结束前,登陆查询分数系统界面(http://121.193.130.231:8088/gsscore/index.jsp),跳转至网上交费平台及时缴费(支付宝账户),复试费标准为90元。

完成缴费后,学生可适时在网上下载打印《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持《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及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应届本科生持学生证)到25教学楼A座一层大厅进行资格审查。学生将加盖好印戳的《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体检单于参加3.21日下午专业课笔试时,交至学院监考老师审验。成绩单(往届生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在综合面试环节交给复试小组秘书审验。

资格审查时间为卫津路校区2016年3月17日下午、3月18日全天,地点:天津大学25教学楼A区一层大厅;北洋园校区3月17日全天,地点北洋园校区1895楼A308。3 月21日下午为补漏时间,地点在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第九教学楼104室。具体时间安排附后。

综合面试环节收取或审验成绩单(往届生若无原件需复印件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复试全部结束后,学院收回《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并再次审验考生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生证)。

特别提示:

1、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2、学生证如果丢失,需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3、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已经缴纳复试费的考生,参加校内调剂复试不必重复缴费。

4、如需领取复试费发票,请于4月13日——17日,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第9教学楼104室)领取。

5、研究生院仅负责对上学校线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是否可参加复试详见各报考学院网上通知。

6、复试结束后,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二)复试内容

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专业能力考核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考核包括实验(实践)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

2、专业能力考核

专业课笔试时间为2015年3月19日上午(9:30-11:00),地点在24教学楼102教室。请携带身份证、《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体检单来参加笔试。

3、综合素质考核

采用面试形式(包括实验能力测试、综合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时间为3月19日下午,具体时间、地点,请笔试时在24—102门口查看。

4、请务必将复试通知回执发回相应邮箱。

四、录取与调剂

(一)录取原则

1、贯彻对考生进行德智体能全面衡量的精神,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各学院(部)对参加复试合格的考生先录取报考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

2、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2.5)×60% +复试总成绩×40%

3、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4、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总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5、对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能录取。

6、对复试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学院应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二)调剂办法

调剂要求基本要求:

1、调剂的基本原则: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调出专业)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线。考生报考专业和调剂专业必须是统考科目基本相同(不同外语语种、数学一~三及自命题数学视为基本相同)、自命题科目相近。

2、以下两类考生有资格参加校内调剂:第一类是已经参加报考专业复试而未被录取的考生,第二类是已经达到学校复试分数线而未参加报考专业复试的考生。这两类考生享有同等的调剂资格。

3、对合格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可从其他学科、专业合格生源中进行调剂录取。按照第一志愿优先原则,调剂工作首先在学院(部)内部进行。

对 于跨学院(部)参加校内调剂的考生,由本人向调入学院(部)提出调剂申请,经调入学院(部)同意(由考生持《报考天津大学2016年硕士生校内调剂申请 表》签署意见)后,并经研招办在后台进行跨学院操作后,方可另行组织复试。调剂考生不允许和第一志愿考生一同复试,对调剂考生进行复试的要求与第一志愿考 生复试要求相同。

招生单位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4、对未被我校录取但符合教育部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在全国统一录取工作开始后,研究生院会同有关院系将积极帮助考生办理向外校调剂手续。

 

附件:天津大学环境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时间安排(见下页)

 

说明:

1、进复试名单的考生如能准时参加复试,请发一封空邮件至shilimei1984@163.com邮箱,邮件名称务必为“2016硕招-姓名-报考专业-参加复试”

 

附件:天津大学环境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时间安排

 

项目

参加范围

时间

地点

工作要求

资格

审查

环境学院参加复试的本校考生

3月17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0-4:30

北洋园校区1895楼A308

1、3月14日起至复试工作结束前,登陆研招网交费平台缴纳复试费

2、下载《资格审查合格单》

3、如需领取复试费发票,请于4月13日—15日,到卫津路校区第9教学楼104室领取。

环境学院参加复试的非本校考生

3月18日上午8:00-12:00

卫津路校区25教学楼A区一层大厅

补漏

3月21日下午1:30-4:30

卫津路校区第9教学楼104室

体检

环境学院参加复试的本校考生

3月16日下午1:00-4:00

北洋园校区北洋门诊部

1、持身份证、准考证(或学生证)、一寸照片(体检表张贴)、笔(填表用)参加体检;

2、缴纳体检费60元(若其余时间体检,费用由校医院依照另外标准收取)

3、体检完毕后,需将体检收费单据红联,加盖“体检表已交”印章后交回学院(交回方式参看学院安排)

注:在北洋园校区参加复试的化工学院、文学院非本校考生体检可不限地点(两校区人选一处参加体检)

环境学院参加复试的非本校考生

3月18日上午7:30-11:30

卫津路校区校医院

专业知

识测试

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单参加考试)

3月19日上午(9:30—11:00)

24楼102

 

外语能力、实验测试及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证明参加面试)

3月19日下午

(13:30)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请笔试时在24楼102门口查看具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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