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法学硕士研究生初试考试自命题科目大纲
考试科目代码:720 考试科目名称:法学基础综合
1. 考试的总体要求
要求考生比较系统地掌握法理学、民法学的基础知识、基本原理并能够综合运用。能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
2. 考试的内容及比例
法理学(50%)、民法学(50%)
3. 试卷类型及比例
名词解释:约占10%--20%
简答题:约占40%--50%
论述题或案例分析:约占30%--40%
4. 考试形式及时间
考试形式:笔试。考试时间:3小时。
考试科目代码:842 考试科目名称:法学专业综合
1. 考试的总体要求
要求考生比较系统地掌握商法学、经济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国际经济法学、刑法及环境法的基础知识、基本原理并能够综合运用。能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
2. 考试的内容及比例
商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国际经济法、刑法、环境法分别约占1/6。
3. 试卷类型及比例
名词解释:约占10%--20%
简答题:约占40%--50%
论述题或案例分析:约占30%--40%
4. 考试形式及时间
考试形式:笔试。考试时间:3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