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理学院2015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
为了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建立与培养目标相适应、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的招生考试制度,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以及《天津大学全面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天大校发﹝2014﹞1号)文件精神,结合理学院实际情况,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2015年通过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天津大学博士研究生的考生。
二、申请条件
(一)基本要求:符合《天津大学2015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
(二)申请材料
《天津大学2015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需要提交的材料。
三、考核方案
综合考核方案实施办法:
(一)外国语考核办法
考生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可认定为外国语考核通过。
1.托福成绩80分及以上;
2.雅思成绩6分及以上;
3.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分及以上;
4.天津大学研究生数字化教学(e-Learning)平台外国语测试,成绩达到分数线规定要求。
注:外国语考核成绩只作为参考分,不计入最后总成绩。其中1、2、3条件中的成绩要求为2010年1月1日以后取得。
(二)综合考核办法
各学科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委员会,成员由各学科的博士生导师组成,成员不少于5人,设秘书1人。
1.考核方式:考生通过做学术报告进行考查、专家提问、现场解答、笔试(开卷或闭卷)等形式,具体细则参照各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细则”。
2.考核环节:专业基础测试占20%、专业综合测试占20%、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占60%。
3.分制:每一个考核环节的满分均为100分。每位专家根据情况对考生进行无记名打分,所有专家的分数取平均值。低于60分的考生,一概不予录取。
4.总成绩的计分办法:总成绩=0.2*专业基础测试成绩+0.2*专业综合测试成绩+0.6*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成绩。
(三)咨询电话:022-27406577 联系人:王莉
四、录取办法
(一)所有考生按学科分别排队,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专家小组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排序,并结合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考生拟报导师是否同意资助等因素,按顺序确定拟录取人员候选名单,上报学院、学校后确定最终录取名单。
(二)调剂原则:原则上不予调剂。如按正常程序未招满时,需首先接受专业内调剂,其次接受校内调剂。
五、监督机制
(一)申诉机制: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学院院长、书记任组长,确保研究生招生工作每个环节公平、公正、公开。
2.所有招生信息包括:招生政策、招生信息、招生办法、录取结果及时在理学院网站(http://www.tju.edu.cn/science/)发布。
(二)申诉渠道:
1.申诉电话:022-27403425
2.申诉邮箱:lxydean@tju.edu.cn
六、其他事项
(一)本办法自2015级博士研究生招生开始实施。
(二)本办法由天津大学理学院负责解释。
理学院
2015年1月
附:化学学科、物理学科、数学学科博士生招生细则
数学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细则
为了保证专业基础测试、专业综合测试和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的公正和透明,确保考生的权益,结合数学系具体情况,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细则如下:
一、专业基础测试(测试科目:泛函分析)
(一)主要考核考生对该科目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与基本方法的掌握情况;
(二)考生随机抽取答题卡,答题卡上有3-5个测试问题,考生现场进行解答;
(三)考核委员会成员根据考生对基础知识掌握情况以及问题解答情况进行现场打分。
二、专业综合测试
(一)主要考查考生了解相关研究方向所需的基础理论与方法;考查相关研究方向所取得的最新成果、研究手段、存在的问题、发展趋势等;
(二)在测试考生报考的专业(包括基础数学、计算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应用数学、运筹学和控制论)中,考生随机抽取所报考专业的3-5个综合测试问题,采取老师提问,学生进行口头作答方法;
(三)考核委员会成员根据考生对该研究方向状况的理解程度以及回答问题是否全面、准确进行现场打分。
三、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
(一)重点测试考生研究生期间或工作期间所取得的创新成果、科研与学习经历,考生应突出自己的研究成果、参加的科研项目、发表的论文和参加的学术会议等。采取考生介绍和老师提问的方法;
(二)考生用PPT作5-10分钟的学术工作汇报,介绍自己的学习及科研情况;
(三)考核委员会成员根据考生所取得成果的创新性、投入的精力、工作态度、科研能力、学术水平、表达与交流能力等方面现场打分,取平均分作为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成绩。
材料物理与化学、生物物理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
细则
为了保证专业基础面试、专业综合面试和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的公正和透明,确保考生的权益,结合物理系具体情况,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细则如下:
一、专业基础测试(测试科目:固体物理)
(一)主要考核考生对该科目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与基本方法的掌握情况;
(二)考生随机抽取答题卡,答题卡上有3-5个测试问题,考生现场进行解答;
(三)考核委员会成员根据考生对基础知识掌握情况以及问题解答情况进行现场打分。
二、专业综合测试(测试科目:量子力学)
(一)主要测试考生对该科目基础知识以及基本方法的掌握情况,考查该科目所涉及的最新成果、研究手段、发展趋势等;
(二)由考核委员会向考生提出3-5个问题进行测试,考生口头作答;
(三)考核委员会成员根据考生对问题理解、回答的全面与准确情况进行现场打分。
三、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
(一)重点测试考生研究生期间或工作期间所取得的创新成果、科研与学习经历,考生应突出自己的研究成果、参加的科研项目、发表的论文和参加的学术会议等。采取考生介绍和老师提问的方法;
(二)考生用PPT作5-10分钟的学术工作汇报,介绍自己的学习及科研情况;
(三)考核委员会成员根据考生所取得成果的创新性、投入的精力、工作态度、科研能力、学术水平、表达交流能力等方面现场打分,取平均分作为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成绩。
化学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细则
为了保证专业基础面试、专业综合面试和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的公正和透明,确保考生的权益,结合化学系具体情况,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细则如下:
一、专业基础测试
(注:化学学科博士生按一级学科进行招生和录取。考生根据报考导师的要求,可选择《有机化学》、《无机化学》、《物理化学》、《高分子化学》等四门专业基础课程中的一门作为测试科目。)
(一)主要测试考生对该科目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与基本方法的掌握情况;
(二)根据考生报考导师的专业情况,由考核委员会成员向考生提3-5个问题进行测试,考生口头作答;
(三)考核委员会成员根据考生对每个问题的回答情况进行现场打分。
二、专业综合测试(测试科目:高等仪器分析及实验、学术交流与学术写作)
(一)主要测试考生对基础知识以及基本方法的掌握情况;考查该科目所涉及的最新成果、研究手段、发展趋势等;
(二)考核委员会向考生提3-5个问题进行测试,由考生口头作答;
(三)考核委员会成员根据考生对每个问题的回答情况进行现场打分。
三、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
(一)重点测试考生研究生期间或工作期间所取得的创新成果、科研与学习经历,考生应突出自己的研究成果、参加的科研项目、发表的论文和参加的学术会议等。采取考生介绍和老师提问的方法;
(二)考生用PPT作5-8分钟的学术工作汇报,介绍自己的学习及科研情况;
(三)考核委员会成员根据考生所取得成果的创新性、投入的精力、工作态度、科研能力、学术水平、表达与交流能力等方面现场打分,去掉最高分后取平均分作为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