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建筑学院
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通知
根据《天津大学 201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和调剂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各专业情况,现将建筑学院 2015 年硕士招生复试、调剂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查询建筑学院 201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相关信息,可登陆天津大学建筑学院网站( http://arch.tju.edu.cn )研究生教育--通知通告/招生信息栏目。
二、 资格审查
所有列入专业复试名单的考生, 均可于 3 月 1 3 日 至复试结束 ,登陆查询分数系统界面( http://121.193.130.231:8088/gsscore/index.jsp ) ,跳转至网上交费平台及时缴费(支付宝账户) ,复试费标准为 90 元。完成缴费后,学生可在网上下载打印《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 。
在规定时间内持《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及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应届本科生持学生证)到 25 教学楼 A 座一层大厅进行资格审查。参加复试时,学生将加盖好印戳的《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交与复试小组秘书审验并交予复试小组秘书收回。
特别提示:
1、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2、学生证如果丢失,需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3、 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 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 已经缴纳复试费的考生,参加校内调剂复试不必重复缴费。
4、如需领取复试费发票,请于 4 月 13 日——17 日,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第 9 教学楼 104 室)领取。
5、研究生院仅负责对上学校线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6、复试结束后,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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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参加范围 |
时间 |
地点 |
相关要求和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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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 审查 |
参加复试的本校应届考生 |
3月19日下午1:30~5:30 |
25教学楼A区一层大厅 |
1、3月13-21日,登陆研招网交费平台缴纳复试费 2、自行下载《资格审查合格单》 3、如需领取复试费发票,请于4月10日—17日,到第9教学楼104室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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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复试的非本校考生 |
3月20日上午8:00~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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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漏 |
3月23日下午2:30~5:30 |
第9教学楼104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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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
检 |
参加复试的本校考生(含本校保研生) |
3月18日下午1:00开始 |
天津大学校医院 |
1、持身份证、准考证(或学生证)、一寸照片(体检表张贴)、笔(填表用)参加体检; 2、体检完毕后,需将体检收费单据红联,加盖“体检表已交”印章后交回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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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复试的非本校考生 |
3月19日下午1:00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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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漏 |
3月20日下午1:00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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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知识测试(笔试) |
资格审查合格考生验证:(含专业调剂考生) 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单、体检收费单据红联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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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下午 2:30~5:30 |
建筑学院600教室 |
凡考快题设计的考生应自备绘图工具,学院提供绘图用纸、图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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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测试(面试) |
3月22日上午8:30开始 |
具体分组名单另行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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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剂专业生面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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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
参加复试考生阅读完建筑学院复试安排的全部内容后,于3月17日前回复电话或发传真确认相关信息。相关表格附后。 联系电话:022-27402393 传真:022-27890420 联系人 肖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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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筑学院复试时间安排 (仅限统考考生)
四 、 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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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内容 |
考核范围 |
分值 |
考核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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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部分 |
专业知识测试 |
65分 |
按照专业笔试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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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面试 |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
15分 |
个人陈述10分钟,答辩10分钟考生可以提交个人作品等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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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综合能力面试 |
120分 |
1、复试内容及评分标准:(复试总分为200分,低于120分者不予录取。)
2、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
(1)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
(3)资格审查合格通知单;
(4)体检交费单(红联)
(5)考生自述材料(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 ;
(6)本科期间成绩单(往届生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应届生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注意:以上材料交各面试组秘书审验,其中(3)、(4)、(5)交给秘书留底备查,其余材料可带走。
3、2015 年建筑学院硕士招生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及招生计划详见附表。复试为差额复试, 参加复试人数 控制在实际录取计划的120%到 200%之间(不含推免生)。
(1)各专业复试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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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学术型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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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代码 |
学科门类名称 |
政治 |
外语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总分 |
|
|
08 |
工学(建筑学、城乡规划学和风景园林学) |
50 |
50 |
85 |
85 |
325 |
|
|
13 |
艺术学(设计学) |
40 |
40 |
90 |
90 |
325 |
|
|
13 |
艺术学(美术学 ) |
40 |
40 |
90 |
90 |
325 |
|
|
全日制专业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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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代码 |
学科门类名称 |
政治 |
外语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总分 |
|
|
0851 |
建筑学 |
50 |
50 |
85 |
85 |
320 |
|
|
0853 |
城市规划 |
50 |
50 |
85 |
85 |
350 |
|
|
0953 |
风景园林 |
50 |
50 |
80 |
80 |
315 |
|
|
1351 |
艺术硕士 |
40 |
40 |
90 |
90 |
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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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拟招生计划(不含推免生<5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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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系所 |
专业型 |
学术型 |
合计 |
|
1 |
建筑系 |
24 |
7 |
31 |
|
2 |
建筑学专业学位特色培养项目导师组 |
8 |
0 |
8 |
|
3 |
历史所 |
7 |
2 |
9 |
|
4 |
技术所 |
5 |
7 |
12 |
|
5 |
城市规划系 |
12 |
6 |
18 |
|
6 |
城市规划专业学位特色培养项目导师组 |
7 |
0 |
7 |
|
7 |
风景园林系 |
4 |
1 |
5 |
|
8 |
环境设计系 |
3 |
2 |
5 |
|
9 |
美术所及动画 |
0 |
2 |
2 |
|
10 |
合计 |
69 |
28 |
97 |
|
备注: 1、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各专业名额分配如上。 2、建筑系和规划系招生计划数内不包括导师组实验班招生数。 3、以上数据可能会因为学校的招生专业类型统筹略有变动。实际数据以最终的录取名额数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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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录取办法
1、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 ÷2.5 ) ×60% + 复试成绩 ×40%
2、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3、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总成绩不合格(即复试成绩低于 120 分)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六 、 调剂办法
参见《天津大学 201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中具体要求。
如有复试细则,请专注学院网站通知。
七、 其他事宜
1、由于今年复试工作时间安排较紧,如本通知与天津大学招生复试工作有不符之处,一律按照学校文件执行,由天津大学建筑学院负责解释。
2、有关复试、录取的要求、通知,请考生关注天津大学建筑学院网站研究生教育通知通告/招生信息栏目。
3、请符合学院复试线的考生,看到本通知后,务必于 2015 年 3 月17 日(周二)下午 15:00 前将回执表反馈到学院办公室,反馈方式(任选其一):
①本人送至天津大学 21 教学楼1-104 室)或电话(022-27402393);
②发邮件到 beautyxhh@tju.edu.cn。
③ 传真到:022-27890420
④、专业知识测试(笔试)复习提纲请关注天津大学招生网通知。
在复试、录取工作中如有问题或反映相关事宜,可发邮件至beautyxhh@tju.edu.cn 或拨打电话: 022-27402393 联系人: 肖老师
重要提示:请全体考生务必保证所留通讯方式畅通, 以便将相关信息及时通知到本人, 避免出现遗漏信息影响复试 。
天津大学建筑学院
2015 年 3 月 11 日
附表一:面试分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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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组 |
参加范围 |
时间 |
地点(暂定) |
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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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组 |
建筑学专业学位特色培养项目导师组 |
3月22日 上午8:30开始(规划系9:00) |
建筑学院311室 |
验证: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 要求考生提供1份作品集(含本科成绩单要求加盖学校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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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 |
建筑学专业建筑设计方向 |
建筑学院三楼中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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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组 |
建筑学专业建筑技术方向 |
建筑学院100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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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组 |
建筑学专业建筑历史方向 |
建筑学院309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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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组 |
城乡规划学、城市规划专业 |
23-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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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组 |
城市规划专业学位特色培养项目导师组 |
23-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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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组 |
风景园林学、风景园林专业 |
建筑学院310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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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组 |
设计学、艺术专业 |
第18教学楼516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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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组 |
美术学专业 |
工笔重彩研究所第五教学楼315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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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企联合专业学位特色培养项目导师组招生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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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研究生院为支持建筑学院进行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式的探讨,批准在建筑系和城乡规划系进行校企联合专业学位特色培养项目导师组(以下简称:导师组)的教学试点,合计15个招生名额: 1、招收对象:报考建筑学专业硕士学位的进入复试线的考生。 2、指导教师:宋昆、邹颖、卞洪彬、许蓁、赵建波、汪江华、杨崴、孙璐等(建筑学)。 指导教师:运迎霞、卜雪旸、李津莉、曾鹏、师武军、曹伯虎、赵维民等(城市规划)。 3、教学措施:执行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计划;鼓励并组织学生参加国际交流及其他学术活动;在设计课教学中引入企业导师,与校内导师共同指导授课等。 4、学制学位:学制2.5年(执行紧缩学制者可以2年提前毕业),授建筑学硕士专业学位和城市规划硕士专业学位。
考生可联系以下教师咨询并填写相关专业志愿表: 赵建波:zjb_3000@126.com 曾鹏:zeng_tju@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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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建筑学院复试分组确认表:
2015年建筑学院硕士招生
学院复试分组确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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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编号 |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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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专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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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专业 |
专业名称 |
学术型 |
专业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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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所报专业所在系所或导师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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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考试初试成绩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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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名称 |
政治 |
外国语(语种)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初试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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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试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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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
1、请在” 申请所报专业所在系所或导师组名称一栏中,请清晰填写附表一所列组别和名称,多写视为无效。 2、专业类型只限选一项,多选视为无效,在选择类型格内划“√”即可。 3、交表截止时间:3月17日下午3点前发至beautyxhh@tju.edu.cn. 或发传真:022-27890420 4、本表仅作为面试分组使用,过时不交表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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