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学院研究生复试须知
1、复试分数线
材料学院2007年硕士研究生(包括材料学、材料加工工程专业)招生复试分数线为:总分320分以上,政治与外语单科不低于50分,业务课一不低于80分,业务课二不低于90分。
2、复试范围及复试办法
(1)复试范围:所有符合材料学院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不包括国家推免生和校内推荐生)。
(2)复试办法:材料学院复试按二级学科及学科方向分别进行。
复试包括:1)笔试包括: 专业综合测试卷面总分75分(部分专业方向实验或实践能力测试25分)。
2)面试包括:外国语听说能力考核、专业知识测试和综合素质考核。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25分;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满分为75分。
复试总成绩为200分。
(3)录取原则:
总成绩=(4门初试成绩之和/4)×初试成绩权重(70%)+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30%),进行排队,由高分至低分录取。复试不及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3、复试工作时间表:
1)笔试:4月1日下午2:30~4:00,地点:请于3月30日到(25教学楼C区402室)学院橱窗看通知。
2)面试:时间地点:请于3月30日到(25教学楼C区402室)学院橱窗看通知。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07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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