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建筑学院 2007 年研究生招生
复试办法及要求
为保证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学校招生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复试办法如下:
一、 组织原则:
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在学院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坚持保证质量 , 择优录取的原则 , 努力做到公开、公正、公平,自觉接受研究生院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学院组成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监督和协调研究生的复试及录取工作,同时负责处理招生过程中考生的咨询和申诉等工作;各学科专业分别成立复试小组,负责本专业的复试及录取工作。
建筑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曾坚
成员:张玉坤、刘彤彤、袁大昌、宋昆、王立雄、董西红、陈春红
二、 招生计划 :
招生专业 | 上线 人数 | 参加 复试 人数 | 调剂 计划 | 招生计划 | 其中计划内数 | 其中计划外数 | 招生总数 | ||
统考生招生数 | 推免生招生数 | 其他 | |||||||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 76 | 56 | 待定 | 42 | 14 | 29 | 13 | 56 | |
城市规划与设计 | 26 | 20 | 待定 | 15 | 3 | 11 | 4 | 18 | |
建筑历史与理论 | 1 | 1 | 待定 | 8 | 1 | 1 | 7 | 9 | |
建筑技术科学 | 9 | 6 | 待定 | 7 | 1 | 4 | 3 | 8 | |
设计艺术学 + 美术学 + 建筑环境艺术 + 艺术学 | 21 | 16 | 待定 | 10 | 6 | 6 | 4 | 16 | |
合计 | 133 | 99 | 9 | 82 | 25 | 51 | 31 | 107 |
以上计划不包括:学校保研干部、单考生、援西计划生。推免生按计划内录取。
调剂计划: 指参加复试的统考生,按总成绩排序末尾调剂,先在校内后校外调剂的原则,校内调剂允许申请 2 次。各专业调剂名额根据复试情况确定。
三、 复试原则及要求:
我院复试实行差额录取,由于各专业上线生源不均衡,复试比例不同,学院进行院内调剂。 1 、根据学院确定的复试分数线,线上的考生参加复试。 2 、根据各专业调剂名额,考生可自愿申请调剂,在本学院内可允许申请 2 次,不提交申请者视为放弃。调剂原则是按总成绩排序末尾调剂 。 3 、第一志愿复试和申请学院内调剂复试同时进行,但分别排队。
复试内容包括: 专业能力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 ,复试总成绩为 200 分 。专业能力考核包括外语听力笔试 15 分 、外语口语面试 10 分 、专业笔试 75 分 ;综合素质面试 100 分, 包括实践能力、综合素质。
专业笔试命题以考试大纲为准,面试部分以现场抽签方式提问口述,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面、实践能力等。
四、复试时间及考场安排:
1 、 专业课笔试和外语听力考试安排:
考生专业 | 复试科目 | 考试地点 | 考试时间 |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建筑技术科学 | 英语听力 | 建筑学院 301 教室 | 3 月 31 日 下午 2 : 30~2 : 50 |
城市规划与设计、 建筑历史与理论 设计艺术学、 建筑环境设计、 美术学 | 英语听力 | 建筑学院 308 教室 | |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建筑技术科学 | 建筑构造及技术 | 建筑学院 301 教室 | 3 月 31 日 下午 3 : 00~4 : 00 |
城市规划与设计、 建筑历史与理论 | 城市规划原理 古文献阅读 | 建筑学院 308 教室 | |
设计艺术学、 建筑环境设计、 美术学 | 快题设计 写生 | 建筑学院 501 教室 | 3 月 31 日 下午 3 : 00~6 : 00 |
同等学历生 | 见附件 2 | 建筑学院 308 教室 | 3 月 31 日 上午 8 : 30~11 : 30 |
备注 | 考生凭初试准考证和资格合格证下午 2 : 20 入场,英语听力使用多媒体播放。 |
2 、面试安排:
考生报考专业 | 分组 | 复试地点 | 集合地点 | 复试 时间 |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 第 1 组 | 二层会议室 | 建筑学院 200 教室 | 4 月 1 日 上午 8:30~11 : 30 下午 1 : 30~5 : 30 |
第 2 组 | 建筑学院 201 室 | |||
第 3 组 | 建筑学院 203 室 | |||
建筑历史与理论 | 第 4 组 | 建筑学院 202 室 | ||
建筑技术科学 | 第 5 组 | 建筑学院 100 室 | 建筑学院 100 教室 | |
城市规划与设计 | 第 6 组 | 建筑学院 304 室 | 建筑学院 305 教室 | |
设计艺术学、美术学、建筑环境艺术 | 第 7 组 | 建筑学院 206 室 | 建筑学院 200 教室 | |
外语口语复试 | 第 1 、 2 、 3 组 | 建筑学院 301 室 | 建筑学院 300 教室 | |
第 4 、 5 、 6 、 7 组 | 建筑学院 308 室 | |||
备注 | 1 、排序见“附件 1 分组名单”; 2 、请考生准备绘图笔,面试有绘图测试; 3 、考生应在 8 : 25 前先到集合地点 300 教室等候,口语面试后再到各专业集合地点等候; 4 、面试应先口语后专业(个别做调整的考生除外),申请调剂生应最后参加第二志愿面试。 5 、面试时间:专业 20 分钟 / 人,口语 5 分钟 / 人。 |
五、录取原则:
1 、各专业根据分配名额分别排队,按总成绩从 高到低 ,先计划内后计划外的原则录取;免试推荐生占计划内名额 。
2 、 院内 调剂生一律是计划外,招收调剂生的专业 按总成绩 从 高到低排序 ,先招收第一志愿后招收调剂生。
3 、复试总成绩低于 120 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4 、总成绩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初试平均成绩占总成绩 70% ,复试总成绩占总成绩 30% 。
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 = ( 4 门初试成绩之和 /4 )×初试成绩权重( 70% ) + 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 30% )
5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6 、单考生复试不参加专业笔试考试,须参加面试,按计划外录取。
7 、免试推荐生不参加复试,需要进行资格审查。 要求向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索取下列相关材料,并在 2006 年 5 月底前送达被录取的学院进行审查:
①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学分要求的证明材料。
②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以上。
③自取得推荐免试资格后,所修课程没有出现不及格,没有受过学校任何处分。
对审查合格者发放录取通知书,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六、对考生的要求:
1 、所有考生须凭 身份证、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单》参加复试。
2 、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 8 : 25 前进入集合地点。
3 、面试时按各组名单的顺序排队进行,要求考生服从服务生的指挥,不得随意走动。
学院联系电话: 27406776-2116 、 27404491
建筑学院
2007.03.29
附件 2
建筑学院同等学历生加试科目
专业 | 加试内容 | |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 公建原理 | 住宅建筑快题 |
城市规划与设计 | 规划原理 | 小区规划快题 |
建筑技术科学 | 建筑技术 | 建筑物理设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