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学院 2007 年硕士招生
复试及录取工作安排
2007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即将开始,根据教育部及天津大学研究生院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将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建筑学院按学科划定分数线:建筑学类学科总分最低330分,艺术类学科总分最低370分。上线考生见 “复试名单”。
一、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 业务能力 考核和 综合素质 考核两部分各占100分。 业务能力考核 包括外语听力测试、外语口语面试、专业笔试; 综合素质考核 采用面试方式,包括思想品行考察、专业能力考察。
二、复试评分标准 :
复试科目 | 得分 | 限时 |
外语听力考试 | 15 分 | 20 分钟 |
专业笔试考试 | 75 分 | 3 或 5 小时 |
外语口语面试 | 10 分 | 5 分钟 |
综合素质面试 | 100 分 | 20 分钟 |
复试成绩总分 | 200 分 | |
备注:复试总成绩低于 120 分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 |
三、 复试安排:
项 目 | 参加范围 | 时 间 | 地 点 |
资格审查 | 天津大学本校应届生参加复试的考生 | 3 月 30 日 上午 8:00 ~ 12:00 | 科学图书馆一层多功能厅 |
建筑学院其他参加复试的考生 | 3 月 30 日 下午 1:30 ~ 5:30 | ||
体检 | 天大本校应届生参加复试的考生 | 3 月 30 日 下午 1:30 ~ 5:30 | 天津大学校医院 |
建筑学院其他参加复试的考生 | 3 月 30 日 上午 8:00 ~ 12:00 | 天津大学校医院 | |
外语听力测试 | 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单参加) | 3 月 31 下午 14:30 ~ 14:50 (14:15 进考场 ) | 见建筑学院 考场安排 |
专业笔试 | 写生、快题设计 (考 3 小时); 建筑构造及技术、规划原理、古文文献阅读 (考 1 小时)。 | 3 月 31 日 下午 15:00 | |
面试 | 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单面试) | 4 月 1 日 上午 8 : 30~11 : 30 下午 13 : 30~17 : 30 | 见分组安排 |
同等学历生加试 | 资格审查合格的同等学力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单考试) | 3 月 31 日 上午 8 : 30~11 : 30 | 建筑学院 308教室 |
资格审查:
研究生院在复试开始之前将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携带如下材料:
1 、准考证;
2 、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一份 A4 复印件;
3 、毕业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一份 A4 复印件;
4 、一张 1 寸免冠照片(体检表用);
5 、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
资格审查合格者发《资格审查合格单》,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考生凭《资格审查合格单》参加复试。
四、复试规定: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未按规定时间到学校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复试总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对符合复试要求的 同等学力考生 ,复试时加试两门专业主干课程,考试时间为 3 小时,试卷满分为 100 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能录取。
所有 推荐免试生 不参加复试,但要进行资格审查。推免生应在 2007 年 5 月底前向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索取如下相关的材料,寄达学院进行审查:
①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学分要求的证明材料。
②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 “ 良 ” 以上。
③自取得推荐免试资格后,所修课程没有出现不及格,没有受过学校任何处分。
对审查合格者发放录取通知书,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录取与调剂原则
公费与自费指标的确定是根据各专业招生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先公费后自费生的原则。
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 = ( 4 门初试成绩之和 /4 )×初试成绩权重( 70% ) + 复试总成绩×复试成绩权重( 30% )
六、联系方式:
建筑学院董西红 27404492 加拨分机号 2116
电子邮箱 : xihongdong@126.com
考生注意 : 由于时间紧迫 , 将采取电信联系方式通知复试。请同意复试的考生,认真阅读上文后,必须在3月 26 日前,将下列回执发送到: xihongdong@126.com 或 传真到: 27890420
参加建筑学院2007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回执
考生编号 姓名 初试总分
报考专业 | |||
笔试科目代码 | 复试科目名称 | ||
本人签字 | 年 月 日 | ||
本人已阅读建筑学院 2007 年硕士招生复试安排。 |
建筑学院( 2007.03.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