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天津工业大学博士研究招生简章
天津工业大学是教育部与天津市共建、天津市重点建设的公办全日制高等学校,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院校之一。2009年我校拟面向全国招收博士研究生40余名。
一. 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 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可适当放宽;
5.有两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6.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a. 大学本科(国民教育系列)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要报考的专业相近岗位工作6年以上;
b. 英语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或CET-6成绩425分以上(不接受其它语种人员报考);
c. 公开发表专业学术论文两篇及以上,并被EI/SCI检索两篇次及以上或参加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并获国家或省部级科技奖励并且排名在前三位;
d. 由所报考导师出具推荐信。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还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
7. 现役军人考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三. 报名及考试
具体报名时间及报名办法将于2008年10月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公布。
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初试进行外国语及两门业务课笔试,复试以面试为主。
考试时间:2009年5月(详见准考证);
考试地点:天津工业大学(详见准考证);
复试在初试结束后立即进行,复试方案另行通知;
报考费230元(含复试费用)。
四. 录取
复试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对复试及格考生,根据初试、复试成绩,结合素质审核结果,综合评估考生各方面的表现,从中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根据考生的报考志愿及各个方面的综合考评,确定考生的录取名单。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定向、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
五. 体检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 学习年限
博士生入学时间为2009年9月。学制3年,学习年限3-6年。
七. 就业
入学时人事档案没有转入我校的博士生,毕业后回原工作单位或自谋职业。其他博士生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
八. 其他说明
1.考生报考时,无需所在工作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但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硕士生、拟报考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考生以及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服务期的在职人员,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
2.专业目录可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查询。(专业名称前标注★的为我校自主设置专业)
3.考生要联系所报考导师可以通过报考专业所在学院联系。
九. 招生办咨询电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传真):022-24528016
通信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成林道63号 天津工业大学 研招办 邮编:300160
天津工业大学网址:http://www.tjpu.edu.cn
研究生部网址:http://yjsb.tjp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