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工业大学 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天津工业大学 2007 年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 600 名左右(含非定向、定向、委托培养、自筹经费,具体名额以当年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1 、非定向生由中央或地方财政拨款培养,须将档案、人事关系转至我校,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2 、被录取为定向或委托培养的考生,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须同我校签订有关协议,定向或委托培养生毕业后一律由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安排工作。
3 、自筹 经费生须与 我校签订有关协议,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4 、对于录取为委托培养、定向及自筹经费的研究生,我校均收取一定的培养费用,收费标准根据天津市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生(含应届生和往届生);
3 、下列三种类型考生须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① 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研究生当年的 9 月 1 日);
②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③ 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4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符合下列条件中的第 ① 条以及第 ② 、 ③ 条中的任意一条:
① 拥有 CET-4 合格证书或 CET-4 考试成绩不低于 425 分;
② 考生须在国内核心刊物以第一作者名义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一篇及以上;
③ 在所报考专业领域内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一项且本人排名前十名。
同等学力人员不允许跨学科报考,复试时还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5 、跨学科门类报考的考生原则上要求在国家正式出版的刊物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一篇及以上。
6 、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7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三、接收推荐免试生:我校每年均接收部分具备推荐免试资格高校的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者可查阅《天津工业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并于 9 月 20 日前与我校 研 招办联系。
四、学制:我校所有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两年半。
五、为优化研究生的培养过程、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我校设有博士点的学科、专业除正常招收录取外,在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同时实行硕士、博士连读生的招生、培养工作(简称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 系指当年录取的考生中凡统考成绩优秀或推荐成绩优秀者,均可申请硕、博连读,经考核、审批通过后 按硕博连读 培养方案进行课程学习,课程学习结束后经过资格考核通过者可于第三学年进入博士生培养阶段。学制一般为 5 年,顺利毕业者将授予硕士和博士学位。
六、为了鼓励研究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全面发展,并保证研究生的生活需要,我校设立多项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研究生,对生活比较困难的学生采取 勤工助学及助管 、助研、助教形式予以补贴。
七、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科目为四门,具体见我校 2007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政治理论、外国语、数学等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他科目由我校自行命题。
八、报名及初试:网上报名时间 2006 年 10 月 8 日 -31 日(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报名网址: http://www.chinayz.com.cn/ 。凡参加全国统考报考我校的天津市以外的考生可根据自己所在地自由选择报名点,报考我校的天津市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天津工业大学报名点, 网报后 于 2006 年 11 月 10 日至 11 月 14 日到所选择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办理缴费和照相手续。考试时间约为 2007 年 1 月中、下旬(以准考证为准),考试地点由报名点指定。
九、考生报名时只填学科、专业和研究方向,录取进校后再确定指导教师。
十、报名时不再查验毕业证或学生证,此项工作将在复试时进行,对于不符合教育部及我校规 定条件 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十一、复试安排:初试合格的考生需参加复试,复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复试时加试专业课(笔试)和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以及综合能力考核。
十二、为方便我校与考生联系,考生网上报名时一定要认真填写 “ 通信地址 ” (省、市、县、单位、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
十三、我办通信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成林道 63 号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 300160 )。
十四、其他:请随时关注我们网站的招生消息,一切信息均以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部网站公布的最新版本为准。
网址: http://yjsb.tjpu.edu.cn 。
天津工业大学
2006 年 7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