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工业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与培养管理办法》(津工大〔2022〕116号)、《天津工业大学“本硕博”人才培养项目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津工大〔2022〕57号)等文件精神,我校按规定进行了硕博连读研究生和本硕博连读研究生的相关选拔和考核工作,现对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4月10日—4月23日。公示期间,考生如有异议,请与天津工业大学研招办联系(电话:022-83955016)。最终录取名单以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及教育部审定为准。
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