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育部 初试合格资格线 已下达,我校复试工作的有关安排大致如下: 1、 网上已公布各学院学科、专业复试内容。现已确定复试名单(随时更新)并开始调剂工作,4月12日至14日复试。 2、复试时考生须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或军官证)、学生证或学历证书原件、大学本科阶段成绩单(应届本科生携带,且加盖教务处公章)和1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 3、 验证时间:请考生于复试前一天到所在学院进行资格审核,对不符合教育部和我校规定的报名资格者,不予复试。 4、 各院系所的复试内容已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的网页登载,考生录取总成绩为初试成绩(70%)加复试成绩(30%)。复试为差额复试。 5、复试不体检,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由学校医院组织。体检不合格者,经研究生管理学院批准休学,休学期满后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我已阅读完上面通告,我要进入 复试名单查询! 复试通知书打印 |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