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 津 师 范 大 学
2009 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分数线
根据 《关于 2009 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 2009 〕 33 号)及《关于做好 2009 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 》(学位办〔 2009 〕 71 号)文件精神,我校对 2009 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拟录取分数线作如下规定:
一、教育硕士( Ed.M )
非英语专业录取分数线
英语 | 教育学 | 心理学 | 联考总成绩 | 专业课 | 政治考查 |
≥ 40 分 | ≥ 40 分 | ≥ 30 分 | ≥ 1 52 分 | ≥ 50 分 | 合格 |
英语专业录取分数线
英二 | 教育学 | 心理学 | 联考总成绩 | 专业课 | 政治考查 |
≥ 45 分 | ≥ 54 分 | ≥ 30 分 | ≥ 1 55 分 | ≥ 50 分 | 合格 |
注:符合以上分数线的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面试,面试合格后可被录取
二、公共管理硕士( MPA )
地区 | 英语 | 公共综合知识 | 公共管理基础 | 联考总成绩 | 政治考查 |
东部 | ≥ 35 分 | ≥ 40 | ≥ 75 | ≥ 166 分 | 合格 |
西部 | ≥ 30 | ≥ 35 | ≥ 75 | ≥ 156 分 | 合格 |
注: 1 、符合以上分数线的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面试,面试合格后可被录取
2 、“西部地区”是指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自治区、新疆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广西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湖南湘西自治州、湖北恩施自治州、吉林延边自治州
三、法律硕士( J.M )
英语 | 联考总成绩 | 政治考查 |
≥ 39 分 | ≥ 1 75 分 | 合格 |
注:符合以上分数线的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面试,面试合格后可被录取
四、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
学科、专业 | GCT 成绩 | 专业课 | 政治考查 | 备注 |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思想政治教育(高校辅导员) | ≥ 204 | ≥ 75 分 | 合格 | ||
注: 1 、教育硕士和高校教师不接收调剂;
2 、公共管理硕士可以接收调剂,相关事宜请浏览我校 MPA 中心网站: http://59.67.75.245/office/mpa/skin/two/index.asp ,或拨打电话: 23766328
3 、法律硕士可以接收调剂,相关事宜请与法学院联系,电话: 23766067
天津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10.1.18